乐安小说网>都市情感>我和妖怪搭伙过日子>第12章 好兄弟
    当一个人莫名其妙在网上火了以后,那些闲着没事干的网友就会千方百计的找来这个人所有的光辉事迹,包括身份,家庭住址等等一切。但是与以往不同,他们万万也没想到这次走红的居然是一个深山老妖,无论他们怎样绞尽脑汁,也无法弄到关于梦尔一星半点的资料。程阅觉得这一定让他们感到非常颓废和失败。

    想到这里,他又觉得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于是他说:“你们妖怪在人类的世界潜伏着,身份证这种事情怎么弄?”

    他总不能直接把梦尔领到派出所去办身份证吧?

    “得去找人办。”梦尔说。

    “找人办?你是黑户能找谁办?”程阅说。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他可是连门槛都摸不到的!

    梦尔却说:“有一个专门为妖怪提供身份证的地方,就在离你家附近不远处,我们明天可以过去。”

    “真的假的还有这种地方?”

    “对,只是费用不低。”梦尔又补充一句,像是故意般,“你们人类开的。”

    敢情这意思就是我们人类利欲熏心呗?程阅也不在乎,问:“多少钱?太多钱我们现在可拿不出来,你知道我穷得叮当响。”

    “大概几万块吧。”

    “什么?!几万块!”程阅跳起来,“你知道几万是什么概念吗!”

    买张身份证居然要花几万块,这简直就要颠覆程阅的价值观!

    “而且你说明天叫我不要去上班了,我肯定要去跟人事部提出辞呈啊,不然我半个月工资还押在公司呢,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

    开玩笑,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钱,在程阅眼里比什么都重要。

    “明天先把金子卖出去。我已经找好了一个买家,全部低价处理给他,这样就可以拿到钱买身份证和手机之类的东西了。”梦尔沉思了几秒钟,说,“也可以开店。”

    “买家?”程阅的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浮现出电影里看到的黑帮形象。

    “就是你想的那样。”梦尔又换上了他那副似笑非笑的欠扁表情。

    “大哥,我们跟黑帮做生意,不怕被揍死啊!”

    “是一个黄金爱好者,也不算什么黑帮,别说得那么难听。”

    梦尔怎么好像对这些门道都摸得一清二楚似的?程阅虽然穷但还是一个恪守本分的良好市民,他可想不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跟这些东西扯上关系!

    什么黄金爱好者,说得那么冠冕堂皇,直接说黑帮老大不就完事儿了吗!

    程阅扯出了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说:“没问题吧?会不会我们把金子交给他了,他就让人把我们赶尽杀绝?”

    “二十二世纪了朋友,谁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现在是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还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良家妇女呢!

    程阅见梦尔这样说,只好不再提出异议。但他仍旧不放心,还是要问:“他出多少钱买我们的金子?”

    “一克280。”

    “二百八?!贱卖啊你这是!”

    今天黄金刚涨,二百八倒卖出去不得赚得盆满钵满了?

    “以后会找到更好的买家的。”梦尔不以为意,“这东西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真的假的……你能做出很多金子?”

    “你去看看你房间里那个箱子就知道了。”

    听见梦尔这样的话,程阅立刻跳下阳台,一股脑儿跑回了房间里。

    在原本四四方方的卧室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黑色皮箱在角落,这箱子看起来非常像无间道里装钞票的玩意儿。程阅有些心惊胆战地靠上前去,小心翼翼地将其打开,紧接着,在灯光的照耀下,一道金华璀璨的光刺入他的眼睛里,使他大为震撼。

    这一根接着一根的金条,安安静静地躺在皮箱里,像是坦然接受了被售卖的命运。

    程阅的眼珠子睁得老大,他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正在现实中发生。他揉了揉双眼,再度看向这一整箱的金子,然后有些失神激动地拿起其中一根,左右端详,良久都不肯放下。

    尾随而至的梦尔走上前来,说:“看够了?”

    程阅终于知道,一箱钞票远没有一箱金子来得值钱,但一想到这些金条将会以280元一克的价格贱卖掉,就不免有些心疼。

    他盖上皮箱,坐在床边,说:“你做金子不需要成本的吗?”

    “这次做完,下次再做需要等我伤势全部好了才可以。”梦尔说,“毕竟我可是身受重伤。”

    虽然完全看不出来他是一个受重伤的,但程阅还是马上说道:“你需要什么补身体?要不要我叫外卖给你点只老母鸡补补?”

    “不用了,一会儿我自己会出去觅食的。”

    “你都是怎么觅食的?到哪里去觅食?”

    这个问题程阅昨晚就想问了,无奈梦尔一溜烟跑得贼快,他根本来不及问。

    “这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不是吃人。”梦尔毫不客气地说。

    “不会是吸血吧?”

    “不是。”

    “偷鸡?”

    “……”梦尔不想再搭理他了。

    “你就告诉我吧,就这件事情,我真的很想知道!”

    “我不想说。”梦尔有些嫌恶地说,“你真恶心,居然还会撒娇。”

    程阅怒了:“闭嘴吧你,不说就不说!”

    梦尔见他发怒,也不在意,而是说:“你提交辞呈后能立刻离开你的公司吗?”

    程阅思考了几秒钟回答说:“好像要一个月左右才能走吧!”

    “这么麻烦?”梦尔当机立断,“别去了。”人类世界的条条框框太多,在他的眼里,提交了辞呈后应该立刻就可以走人不干的,没想到居然还要等一个多月。

    “可是我半个月工资押在那儿呢,不能不要。”

    见程阅不死心,梦尔说:“听我的,一个月就能让你成为富翁。”

    “什么?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一个月?”

    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俩之间的话语。程阅很纳闷,平日里根本就不会有人上门来的,而且自己房租也刚刚交上不久,房东那老太婆不至于这么着急又要来催房租吧?他跟梦尔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就离开了房间,走到大门边上。

    程阅趴在猫眼上看了一会儿,也没见到半个人影。

    他站在门边上,朝外头喊:“谁啊?”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