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

  对于种地, 刘秀是非常认真的。

  在王莽登基后,刘姓宗室也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支持王莽。

  一类反对王莽。

  还有一类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

  这一状况的出现, 也与王莽在登基之前的形象有关。

  “我虽未正面与他交过手,却从旁人那里得知了不少与他相关的事情。”刘秀起身,眯着眼看向东方的启明星:“王莽并非是个粗人。相反, 他温文尔雅, 甚至在学问上颇有建树。我大哥曾说, 若王莽不做那最后一步,他也是极为欣赏此人的。”

  姜烟收敛思绪,把注意力从种地的刘秀身上挪开。

  “所以,你们最初其实都很欣赏王莽?”姜烟还真是挺意外的。

  她一直以为,刘家人对王莽应该是从头到尾喊打喊杀才是。

  毕竟王莽出自王家,而自汉成帝起,朝政由王家把持, 因此王家门厅煊赫,也出了不少令人不齿的子弟鱼肉百姓。

  刘秀却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摆了摆,说:“倒也不是欣赏。我在姑娘那个时代学到了一句话, 是‘矮个子里拔高个’。王莽便是如此。对比那些王家子弟, 他自然是另类的。”

  不是王莽太好。

  而是王家太差。

  “出淤泥而不染”的王莽, 在没有成为皇帝之前,在自汉武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又因为汉元帝刘奭的缘故,逐渐在汉朝地位上升的儒家群体和王莽自身不懈努力下, 在许多人眼中的确是“圣人”一般的存在。

  他甚至并非如董卓那般的莽夫形象。

  反而文人属性更强。

  “你想, 在一个家里不是鱼肉百姓, 纸醉金迷的环境下,突然出现一个因为丧父而自幼贫困,却不懈努力饱读诗书,甚至在成为皇帝之前礼贤下士,勤俭清廉,将自己的马车都卖了去接济穷人的有志青年。你会如何?”刘秀笑得自如。

  都不需要姜烟回答,自顾自道:“当然是欣赏,并且会加以重用。尤其是在王家如今名声极差的情况下,太皇太后自然要挽回一点王家的名声。”

  王政君赏识王莽。

  除了他为官时的确有才华之外,也因为王家的名声随着把持朝政的时间一长,又不约束那些作威作福的王家子弟后愈发难听。

  此刻出现的王莽,就仿佛是一块浸满了超强洗涤剂的清洁海绵,不仅能成为她的左膀右臂,还能让王家的名声和形象更好。

  王政君可从未想过要王家取代刘家的天下。

  她想要的不过是自己大权在握,王家大权在握,但皇帝依然姓刘的局面。

  姜烟颔首,没有反驳王莽的话。

  “可王莽成也文人,败也文人。”刘秀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太阳从天际缓缓升起,金色的光芒洒满大地。

  好像远处的青山都被阳光染成金色。

  阳光渐渐刺眼起来。

  “王莽想要的就连儒家都觉得是个设想,那么多帝王都不曾启用,他怎么就觉得自己可以成呢?”姜烟跟着起身,站在刘秀身边感受着从左肩方向传来的炽热阳光,语气感叹:“他想要遏制土地兼并。在一个封建王朝。”

  姜烟突然一下对的那个从未见过的王莽多了几分感叹。

  纵然自《汉书》后,往后历代史书对王莽的评价都极差。

  说他是个伪君子,是个篡位者。

  直到民国时期才稍稍有了好转。

  到了现代,又因为网络段子,被戏称为“穿越之子”。

  可如今看来,他是这个已经成形了的封建王朝时代一个天真的理想主义者。

  他的确在权势上满是野心。

  走到他那一步,历朝历代便鲜少有人可以真的做到如周公那般大公无私。

  王莽向往周朝,崇拜周公。

  他到最后,他的所作所为与霍光无异。

  排除异己,祸及百人千人。

  只是,霍光权势威逼汉昭帝,汉宣帝。还摆弄过皇帝的罢黜。但霍光最终没有走出那一步,到临死前的那一刻,他还忠于大汉,忠于他的陛下——汉武帝刘彻。

  “如今,新朝已现颓势,旱枯连年,各方势力并起,百姓流离失所。”

  刘秀唇角微微翘起,转身面向姜烟。

  只是背对着太阳,姜烟看不清楚刘秀的表情,只听他声音洪亮爽朗,一字一句好像要敲得天地震动:“吾乃刘氏宗室,大汉正统,如何能见天下分崩,大汉宏业不再?”

  “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①

  “吾兄所言,即吾所念!”

  随着刘秀声音落下,眼前葱茏的田野消失。

  那个挥着锄头的青年身形消失。

  公元22年。

  在班固笔下,这是个动荡的大时代。

  王莽改制失败,各地爆发出连年的旱灾和瘟疫,百姓苦不堪言。

  最后在各种压迫下,为了求生,多地爆发起义。

  农民义军中,以赤眉和绿林名声最大。

  河北有“三王”,其他地区又有各地豪强,纷争不断。

  而刘氏宗室中也有两个格外引人注意的青年。

  一个,与刘秀是堂兄弟。两人的爷爷便是亲兄弟。此人叫刘玄。

  另一个,便是刘秀的长兄,刘演。

  “我在长安求学那几年,大哥便广交友人,门客众多。”刘秀抿唇,对大哥这个举动是既佩服,又有些无奈。

  家里都这么穷了,招揽那么多人,总要给吃给喝吧?

  光是吃,都能把家里吃穷了。

  不过好在,大哥后来能“自力更生”。

  刘秀也因此长舒一口气。

  毕竟,他喜欢种地是一回事,拼命种地养家是另外一回事。

  姜烟不知道他那些拐弯的心思,以为他是漫无目的乱走,问他:“你接下来这是要去哪里?打仗?”

  算了算,如今是公元22年的话,那岂不是很快就到昆阳之战了?

  是天降陨石还是大风暴,答案就在眼前!

  “去之前总要装备吧!”刘秀朝着姜烟招手。

  姜烟听他这么说,赶忙快步跟上,两眼发亮。

  她也想看看刘秀起家到底是什么装备。

  只是,当姜烟被带到一个小破棚子的时候,她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

  姜烟歪着头,眨眨眼:“系统是不是弄错了?这是牛吗?”

  仿佛为了应答姜烟的问题,面前这头嚼草的黄牛还“哞”了一声。

  声音倒是很洪亮,像旁边笑得嘎嘎嘎的刘秀。

  刘秀却走上前,亲昵的抓起一把草料喂黄牛。

  还摸着它的前额,颇为自豪的说:“你可别小看了它,黄牛可一点都不比马差。”

  姜烟觉得,自己在幻境里的各种颠覆,从前的加起来也没有认识了刘秀之后这一场幻境里经历的多。

  牛。

  骑牛上战场。

  姜烟伸手鼓掌,嘴角拉出一个难以置信,又觉得魔幻现实的笑容:“牛啊。这是真牛。”

  后世有“羊背上的国家”。

  而今有“牛背上的天子”。

  姜烟:“我真是见了大世面!”

  刘秀听出姜烟言外之意,也不生气,只满目欢喜的看着这头黄牛:“那待会儿自然要你看看,我舂陵军的勇猛!”

  舂陵军,听起来倒是很霸气的样子。

  只是姜烟跟着黄牛,以及牵着黄牛的刘秀看到眼前这零零散散看起来不超过一百人的队伍时。

  再次怀疑了。

  东汉之光,最初的家底就是这样吗?

  稀稀拉拉百来号人,这没什么。

  但是站在最左边的那个。

  如果姜烟没看错的话,拿得是舀汤的大木勺吧?

  还有站在后面的那个。

  她要是没有理解错,脚边是牵了一只大黄狗吗?

  她知道,最开始嘛!白手起家。

  那的确是装备要差一点的。

  可百十号人,锄头加起来不超过五十把。

  姜烟都不想用武器做统计了,就说含铁量吧。

  哪怕加上牛鼻子上的鼻环,可能都没有对面一个小队的含铁量高。

  最威风的坐骑,当属刘秀的黄牛。

  不是姜烟嘲讽。

  她小时候跟着姜爷爷去老家扫墓,村头打群架的武器都比这精良。

  所以,她真的很难想象。

  刘秀的帝业最初就是从这稀稀拉拉的队伍里开始的。

  拍拍刘秀的肩膀:“很厉害。真的!”

  或许真的有天意。

  让大汉自刘秀的手中再度复兴,在这片土地绵延百年。

  可如果没有刘秀的个人能力,帝王之路也绝非老天就能做决定的。

  很快,刘秀与兄长刘演的第一场战役就打起来了。

  说是战役,其实也只是在新野一带小范围的□□。

  刘秀骑着黄牛,的确如他所说的那样。

  若是黄牛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马差。

  一声声洪亮的牛叫声中,姜烟能看到好几个人被黄牛顶飞。

  刘秀手里挥舞的甚至只是一把锄头。

  就算如此,姜烟在一旁看得也心潮澎湃。

  没有什么战术,也没有大场面。

  可姜烟知道。

  一切,就这么拉开了帷幕。

  属于刘秀的历史舞台,而今唱响。

  这一仗,刘秀兄弟赢了。

  最大的战利品是一匹马。

  只是,刘秀还来不及为自己拥有一匹马而欢喜。

  刘秀和刘演兄弟俩又接连取胜,湖阳和棘阳大捷,兄弟俩的队伍也随着战事的胜利装备比起最开始,好了不少。

  他们想要乘胜追击北上,直取宛城。

  但在到达宛城之前,他们前方是身处深谷密林中的村庄,名——小长安!

  作者有话说:

  ①:《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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