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说网>耽美小说>大将军的读书郎【完结】>第482章 冤家们的路很窄

  他们家后来让他的亲弟弟参选了驸马,哪怕没有雀屏中选,也是为之努力了啊!

  而且他的弟弟就算继承不了家业,却可以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而他呢?就在那个小县城里,那座普普通通但是十分封闭的青楼楚馆里,当一辈子的大茶壶。

  看着自己睡过的女人,被好多男人睡,那个远方表妹的贵妾梦,也只是一场梦而已。

  关键是,他们也跟一场梦一样!

  费劲巴力的选驸马,结果啥都没得到。

  先帝那个时候选驸马,最后剩下的五六个,六七个的,虽然只有一个是驸马,但是剩下的也会赐婚。

  比如说,赐婚一个宗室女,甚至是一些县主,运气好的还会有郡主。

  反正经过多方面选拔,这些男子们肯定身家清白,且个人优秀。

  结果这次呢?

  温润选拔之后,他们连皇上的面都没有见到,而是直接被打发回家,不止家里人知道他们没力气跑动,连外头的人都知道了。

  谁会嫁女儿,给这种连前宫都不能跑一圈的男人?

  “不装就不装了吧!”温润无所谓:“你们就是后头玩出来花柳病,也跟我没关系。”

  “还说跟你没关系?”其中一个忍不住愤愤的骂道:“我家里人都快把我骂的狗血淋头了!本来好好的前程也没了。”

  “这跟前程有什么关系?”温润有点奇怪:“你们自己不争气,管我什么事儿?”

  “要不是你让我们跑圈,我们跑不全,能被刷下来吗?”那个人生气的连手里头的灯笼都砸在了地上:“那地方可是前宫!要不是你选了那么一个地方,我们能掉坑里吗?家里人都说,我们连前宫都跑不全乎,以后皇上万一有什么吩咐,肯定不会想起我们,想起来也不会用我们,说我们连前宫整个都跑不全的人,有什么资格,让皇上将差事交给我们去办?”

  所以他们被动的已经排除被重用的范围之外。

  家里人对他们放松了,放弃了。

  于是他们对自己也就……放浪形骸了。

  可是终究心里不服气啊,也恨上了温润。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还不够去大将军府。

  而温润呢,又不出门,他忙啊,忙着预备过年,忙着去宫里授课,且大冷天儿的他也不爱出门,就在家逗弄小包子玩儿。

  然后,这股怨气一直被压制着,现在见到了温润本人,他们能不爆发吗?

  也就忽略了其他人的存在,什么抱怨的话都秃噜了出来。

  听的王珺都有些目瞪口呆,他没想到,温润让人在前宫跑圈,还能让人跑没了前程。

  “我当时就是选的地方很随意而已,没想那么多,何况,你们跑不了那么大一圈儿,为什么呀?”温润看着他们,三十来岁的人了,眼神清澈而认真:“好好地一个大小伙子,连那么点儿地方,都跑不完,还能干点什么?再说了,关键时刻,你们能顶什么用?”

  说的这帮公子哥们儿,哑口无言之余,也觉得自己好像挺废物的哈?

  “你强词夺理!”有人赶紧反应过来:“跑路跟这个有什么关系?我们是要当肱骨之臣的,又不是跑圈的?”

  “你这样的当不上什么肱骨之臣。”皇上直接发话了:“把他们都送回他们家,稍后会有处置下去。”

  “是。”刘老妖知道皇帝生气了,怕把人气坏了,赶紧一挥手,跑出来三十几个人,俩人夹着一个公子哥儿。

  “干什么?”

  “你们干什么?”

  “光天化日之下……。”

  温润顿时就笑了:“这大晚上,月朗星稀,还光天化日?肱骨之臣就这样的?”

  “不是,你们不能,你们想干什么?”

  “想要挟持我们吗?”

  “温雅士,你敢如此欺辱我等!”

  这就对着温润来了。

  温润还没等说话呢,太子殿下就憋不住蹦了出来:“一群斯文败类,还在这里大放厥词,赶紧给我滚!”

  众公子哥儿们一看,这不是太子殿下吗?

  当年他们也参选过东宫伴读,不认识皇上的龙颜,也记得太子殿下长什么样儿啊。

  所以全都傻眼了,赶紧被押走了。

  等他们走了,皇上这气还没消呢:“一群小王八蛋!”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之仁矣。”温润对着太子殿下道:“今天可见到了这帮人的嘴脸?”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的过错,和他的同类人所犯的错误,差不多是相同的。

  看一个人的过错,就知道这类人的道德标准是怎样的了。

  “学生知道了。”太子殿下垂头丧气:“那么严格的筛选,还有这么几个不要脸的漏网之鱼,要是不筛选,岂不是要误了大姐姐的一辈子?”

  找了一个表里不一的大驸马,大姐姐一辈子就毁了。

  结果温润来了一句虎狼之词:“有什么大不了的?过不下去就和离,再找个合适的就行了,谁跟谁,不一定非要过一辈子,男人能休妻,女人就能和离!”

  “怎么说话呢?”皇上抬手拍了温润一龙掌。

  “实话实说嘛。”他就是这么觉得的好么。

  “怎么说话呢?”这个时候,他们面前来了另外一伙人。

  温润不认识,王珺认识,王珺上前一抱拳:“梁大将军。”

  其实梁大将军也没比王珺大多少,但是他可比王珺有气度,毕竟是比王珺起点高一些,他们家地主出身,梁大将军因为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的,不像是个学习的料子,长着家里的大人宠爱,倒也吃得饱,穿得暖,还能跟一个退伍的老兵习武。

  这一点,比王珺强多了。

  所以他看起来比王珺强。

  可在皇上这里,他还真不如王珺,哪怕他是自己的亲家了。

  “黄老爷,黄少爷,黄大小姐,黄二小姐。”这位倒是识趣的很,先给几个抱了抱拳,问好了一句,然后才朝温润瞪眼睛:“我儿好不容易,与黄大小姐订了亲,这还没走礼呢,你就唱衰,想要气死本大将军吗?”

  “你家二儿子是个好的,要是不好,我也不会选他进来。”温润道:“不过如果他对大公主不好,那就另当别论了,到时候别说和离了,就是被皇上砍头,你们家也得认。”

  “我二儿子才不会被砍头。”梁大将军气的直冒烟儿

  偏偏不敢发作什么,因为皇上看着呢。

  “行了行了,老梁别跟温雅士争什么,你一大老粗,能辩得过他一个读书人吗?”皇上让他闭嘴:“跟我逛一逛。”

  “是。”梁大将军带着自己的二儿子,跟在了皇上的身后。

  结果温润眼疾手快的捅了捅王珺,王珺直接拉住了梁默志。

  梁默志:“……?”

  梁默志被拉住之后,被王珺一使劲儿,又丢到了身后。

  轮到太子殿下拉住梁默志:“大、姐、夫……。”

  “太子殿下客气了。”梁默志默默地又往后蹭了蹭,挤到了护卫女眷那一圈儿人里头。

  太子殿下很满意,自己蹦蹦哒哒的拉住了温润的胳膊:“先生,我想要那个!那只虎头灯笼好好玩儿。”

  温润就过去,赢了灯笼给太子殿下。

  两个小娃娃要了一对儿,小鱼灯笼。

  挂在她们的小轿子上,还挺可爱的。

  逛游过了这个正月十五,十八的时候,满城花灯就都放了。

  这个年节还挺刺激的,正月十八的时候,温润接到了金大雅他们给的帖子,参加今年新春年会。

  在正月二十一的时候,去的是个熟悉的地方,东灵山。

  前年还在那里赏雪来着,还有一本诗集,风花雪月。

  这次要写的还是这本诗集,第二本啦!

  温润当时占了个第一,现在很多人都要挑战他呢!

  “去吧,我也跟着去。”王珺是要跟着去伺候这个人,烤个串什么的,顺便看一群文人摇头晃脑的也挺有意思。

  温润就带着家属去了。

  这次聚会,大家坐在一起,讨论的就是去年是个丰收年,今年也一定是风调雨顺的日子。

  那边有人在做猪肉锅子,也不知道是谁,从哪儿知道了,温润爱吃杀猪烩菜,这边的锅子就做成了猪肉骨头炖酸菜。

  这道菜是越炖越香的那种。

  还可以往里头添加酸菜、冻豆腐和粉条。

  这个时候的粉条,是白薯粉条和绿豆粉。

  大冬天的吃绿豆粉不合适,所以冬日里的粉条,就是白薯粉条。

  王珺知道他爱吃这个,但是又不能多放,就一大碗酸菜,放一把粉条下去,幸好所有人的锅子,都是单独的一个。

  温润还贡献出了自己的辣椒油,给每个人都加了一点点儿。

  “去年没有大动刀兵,粮食丰收,其他的也没什么问题。”金大雅高兴地端着一个酒杯,里头是温热的米酒:“天佑我朝!”

  古代这种风调雨顺的年景,是要庆祝的,尤其是他们这些忧国忧民的人。

  看个秋景都能悲伤一会儿的性格,这么好的事情,岂能不庆祝一番?

  能忍到过了年,是因为腊月里太忙了,他们没时间聚。

  过了年又到处拜年,不过再也忍不住,就在正月里聚一聚,喝点小酒,聊聊天,顺便吟诗作对一番。

  “天佑我朝!”一群文人意气风发的举着酒杯,一个个还挺精神的样子。

  王珺看着那小酒盅,瘪了瘪嘴。

  他们喝酒都用的大海碗,哦,他们喝酒用的叫大酒碗。

  喝了热乎的米酒,张寅吃了一口锅子里的肉:“味道不错啊?这辣椒油,就你这里有,别人家没有。”

  张寅很喜欢吃辣,但是金大雅更喜欢吃。

  金大雅自己放了一大勺子的辣椒油进去。

  “对呀,这个东西就你有,旁人都没,我问遍了整个番邦的商人,他们都说不知道。”金大雅摇头晃脑的喝了一大口汤,酸辣生津,开胃醒神。

  “我打算明年大规模种植,然后再推广出去,这个东西,比酒驱寒,也暖身体,而且比酒好,喝酒容易醉人,这辣椒不会,但是也不能多吃,怕辣了胃口。”温润道:“等我种好了,给你们各家都送一些,要是感兴趣的话,就后年一起种!”

  温润没打算敝帚自珍,这辣椒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

  “其实我更喜欢温雅士的玻璃制品,什么时候再举办一场拍卖会?”另外一个名仕道:“上次我一个都没买,没准备,因为不知道质量如何,打算先看看的,结果就没了。”

  “这个我可说不好。”温润说的是实话。

  他的托儿,如今还在海上飘着呢。

  让他上哪儿找人“进货”去啊?

  聊着的时候,王珺给他端来了锅子:“吃点吧,今天没下雪,但是这里靠近湖面,照样冷得很。”

  “你也吃。”温润分给他一双筷子:“做锅子越来越有味道了啊。”

  “手艺越来越好了。”王珺给温润夹了一筷子的拆骨肉放在碗里:“这是蘸碟,我放了蒜泥和酱油。”

  温润沾了一下吃了一口:“味道不错!”

  王珺抿嘴一乐:“嗯。”

  这次聚会,温润作了一首诗,但是不再出彩,排了第三名出来,倒是金大雅的一幅画,温润看的心驰神往:“好漂亮啊!”

  那是一幅《十里平湖冰雪图》,工笔画,非常的精致和优美。

  “喜欢的话,还有没有玻璃制品?我母亲二月初四,过六十大寿,给我搞一套来。”金大雅道:“这幅画就送你。”

  “好好好,有有有!”温润直点头,随后反应过来:“伯母六十大寿,为什么要玻璃制品啊?说实话,那玩意儿以后不值钱。”

  “我母亲喜欢。”金大雅小声的道:“她喜欢就行了,贵重不贵重的倒在其次。”

  老太太六十岁了,在这个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年代,六十岁很大了,古人一般不庆祝生辰,且只过整寿,年纪不大的从来不过。

  就像温润跟王珺,就从来不过寿辰。

  “哦,原来如此,那老太太,喜欢什么样的玻璃制品?”温润问了一句。

  “她喜欢新奇的东西。”金大雅道:“我看她自打有了那个万花筒,没事儿就把玩,喜欢得不得了,一般人都不让碰。”

  他没说的是,母亲这么大年纪了,还喜欢佩戴玻璃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