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说网>都市情感>直播普法,狂徒张三的精彩瞬间>第109章 脸皮厚如城墙
  “然后张三就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打通之后说自己在哪,为什么杀人了,以后不能给父母养老,让他们原谅自己。”

  “说完之后,张三就挂断了电话,想着自己应该用什么办法自杀。”

  “张三的父母接到自己女儿的电话之后,紧张的不行,马不停蹄的赶往女儿说的地址,并且报了警。”

  “为了挽救女儿的性命,张三父母不停地给张三打电话,希望能够打消她自杀的念头,但一直都没有人接听。”

  “在张三父母的努力下,张三终于接通了电话。”

  “父母告诉她,自己已经报警,让张三千万冷静。”

  “但张三一心寻死,根本没有把父母的话放在心上,挂断电话之后,张三终于确定了自己的自杀方法-----悬梁自尽.......”

  “当张三刚刚用脚踢走脚下的凳子时,警察叔叔破门而入,将正在自杀的张三救了下来。”

  “张三自杀失败,警察叔叔在询问整个事情过程时,张三供认不讳,对于自己杀死金四的原因和过程供认不讳。”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行为算自杀吗???”

  “张三捅死了金四,那么她应该怎么样判刑???”

  “张三在明知父母报警后仍不离开案发地点,算是自首吗????”

  对于这个前世争议就比较大的案子,要武杰虽然已经知道了案子的结局,但还是有些自己想法的。

  “这个....张三肯定是属于故意杀人,而且并不是她本人报警,所以不能算她投案自首,死刑没跑了!!!”

  “我也觉得,只不过是分手而已,张三也太极端了,竟然把金四杀了,虽然事后选择自杀,但她也没死成不是???所以要我来说,还是应该判死刑的。”

  “虽然张三知道父母已经报警之后并没有逃跑,但她已经完全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所以只能被判处死刑。”

  “我的天啊,分手就被杀,我都不敢谈恋爱了.......”

  “这次张三也太极端了,上次我看到的另一个案子,女方作为护理人员,硬生生捅了男朋友十八刀,最后被判定为轻伤........”

  “就是,集美们,千万不要意气用事,杀人和阉人,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可是有两条人命在其中垫着呢。”

  “卧槽,学废了学废了,我男朋友再惹我生气,我就把他阉了再分手!!!”

  要武杰看着直播间里越来越歪的弹幕,差点一口茶水喷到电脑屏幕上。

  “咳咳,我给大家讲案例,只是为了增加各位的法律常识,增加民众的平均律法水平,不是为了教你们怎么样钻法律的空子,规避死刑!!!!”

  为了避免弹幕更歪,要武杰直接开口讲解案例的结果和原因。

  “第一,张三知道父母已经报案之后,并没有逃离,而是继续选择自杀,所以可以算作自首。”

  “先别着急反驳我。”

  “同学们,如果你们杀了人,得知别人已经报案,你们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肯定是逃跑嘛,这个属于求生之心,人人有之,并不丢人。”

  “但是张三呢???”

  “在她知道父母已经报案的事实后,并没有任何逃离案发现场的想法,而是继续认真的想着自己应该如何自杀。”

  “司法解释中,有一种能逃而不逃行为,是什么情况呢????”

  “犯罪后主动报案,虽然没有表明自己是作案的,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是交代自己的罪行,或者明知道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司法机关逮捕,且工人犯罪事实。”

  “这个其实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叫做论法不同。”

  “但其实这个案子的真实情况,远比我所讲述的更加复杂。”

  “当警察叔叔接到报案,赶到酒店房间并破门而入时,张三的自杀行为已经构成。”

  “只不过是在各位医护人员尽心尽力的救助下,成功救了回来。”

  “所以这个案子的性质又变了,自杀行为构成和不构成,就是两种案件了。”

  “于是,这个案子由于张三的自杀和自首行为,让她并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被判了一个无期。”

  “因为我国将就一个坦白从宽嘛。”

  “可能会有很多人觉得这样不公平,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就是最公平正确的判决了。”

  “所以大家一定要尽可能的提升自己的律法水平,其他不说,最少能在关键时刻保自己一条小命。”

  ..............

  直播结束后,要武杰再次和赵玲珑确定了一下第二天的行程。

  毕竟对于那个【白血病母亲】,要武杰是一点好感没有。

  就在要武杰准备入睡时,金耀敲门进来了。

  “老板,我们接到一个委托,可能你需要了解具体情况。”

  “委托人说自己是一位母亲,在年轻时候因为某些原因被迫背井离乡,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然而意外发生了,她在患上了白血病,经过各种测试和比对之后,只有她儿子的骨髓能够与之匹配上,所以她希望借助我们和法律的力量,让他的儿子能够免费为她捐献骨髓.......”

  “.............”

  “这个剧情听着好熟啊,这特么不就是直播间那个小同学的【母亲】嘛????”

  “老板,这个委托我们接吗???”

  金耀其实有点纠结,毕竟这个客户给的价钱还是挺高的,但要武杰已经接了委托方儿子的委托,如果接,那律师所百分百的成功率就要降低。

  “接????接个锤子,告诉她,让他随便去找律师所,我们接他儿子的委托了,而且是免费的。”

  “再顺便告诉她一声,我劝她当个人。”

  要武杰对于这位【母亲】,已经厌恶到了极致,自然不可能再去接她的委托。

  而且从那位小同学和这位【母亲】的沟通中,知道这位【母亲】宁愿把钱给律师所,也不肯给自己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