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可以吻新娘了

  中秋节后不久的一天, 姚池玥说:“你会喜欢西班牙。”

  乔孟笛听了,毫不犹豫地将她们蜜月旅行的地点从大溪地改到这个国家。

  十月中旬,西班牙, 她们在巴塞罗的一座私人庄园里举行了很简单的婚礼。

  场地和主婚人都是姚池玥的巴塞罗那同学Bella安排好的。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庄园的花园里,加上两个新娘一共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型婚礼有序进行。

  她们都穿着洁白的婚纱, 姚池玥看起来美如天仙, 乔孟笛像是凡间的精灵。

  “看到别人的幸福, 总会冷不防感觉到寂寞。”

  姚池玥和乔孟笛互换戒指的那一刻,连彤薇朝坐在她左侧的季弘涵说。

  “玥姐她们都第二次结婚了。什么时候,我们的婚礼才会发生?!”

  季弘涵收回目光,侧身看向连彤薇回道。

  “我们?”连彤薇知道她不是那个意思, 但又想继续说点什么, 就逗她,“我们什么时候有了婚约?”

  “诶你这姐姐——”季弘涵笑了笑, “我说的是我们各自的婚礼呀!”

  “我听小乔说,你也喜欢女人。”

  “那个也字,是发自玥姐她们,还是你呢?”

  连彤薇笑而不答。

  其实, 乔孟笛之前就跟季弘涵说过,她想介绍给她的人就是连彤薇。

  台上, 婚礼仪式已经到了末尾。

  主婚人说, “新娘可以吻新娘了。”

  乔孟笛和姚池玥四目相对, 两个人的视线短暂地停滞。

  这一刻之前, 乔孟笛的心底一直存有缺憾, 在姚池玥俯首轻轻地贴过来的那一刻, 那种缺憾一点点地褪去了。

  掌声响起来。

  两个人还贴在一起, 乔孟笛缓缓闭上眼睛,她们身侧的掌声、音乐好像全部滤去,只有姚池玥给她的触感依然清晰:那轻轻静静地挤压但别无其他动作的嘴唇;那拽着她的小臂但又不会显得过重的力道;还有她透过薄纱的一贯偏低的手温,以及独属于她的幽然香气……

  “啊,真的结婚了,和自己喜欢的以及喜欢着自己的人结婚了!”

  她不由自主地在心中叹息的同时,轻轻地咬了咬姚池玥的下唇。

  “你的嘴很甜。”姚池玥误以为乔孟笛在提醒她这个吻过长,倏地退走的同时低声说道。

  乔孟笛见她眼中带笑,这一刻,她可以确定,她们是一样幸福的。

  “姚姐姐,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Bella作为东道主,招待了她们三天。

  接下来乔孟笛和姚池玥的蜜月旅行开始了。

  最初的几天,她们只在酒店里腻歪,哪里都不想去,搞得她们的结婚随行团忍无可忍,最后,根据游玩意愿,姚池雪和姚池丹一组,连彤薇和季弘涵一组,大家约定月底到巴黎汇合,便分开旅行。

  大家都离开后,她们继续在酒店里腻歪着。

  “姚姐姐,我们该不会要在这张床上睡到月底吧?”乔孟笛嘴上这么说,却没有离开姚池玥的怀抱的意思。

  “待会儿,我们去听演奏会。”

  严谨自律的姚池玥,到了巴塞罗那之后,她随性慵懒、浪漫无束的那一面被这个梦想、幻想和理想的城市渐渐地唤醒,仿佛失去了时间观念。

  “音乐会么?”

  “嗯,音乐宫值得一去。”

  姚池玥从床上坐起,低下头轻轻地打了一个哈欠。

  乔孟笛像被她传染了一样,也跟着打了一个哈欠。

  明明已经临近十一点钟,两个人却仿佛还没彻底睡醒。

  “这样啊,从一场音乐会开始我们的蜜月旅行,好像也不错。”

  乔孟笛梭下床,走到窗边,一把将窗帘扯开,走上阳台,沐浴到已近正午的阳光里。

  巴塞罗那的市景在她眼前铺展,不远处是美丽的蓝蓝的海天一线。

  带着微微海咸气息的风轻轻地拂着她美丽的长发。

  姚池玥走到她的身边。

  两个人一起伏在阳台的栏杆上,她们都光着脚丫,踩在西班牙所特有的色彩斑斓的地砖上。

  “姚姐姐,这是你第几次来西班牙?”

  “念书的时候,假期经常来。”

  “你很喜欢这个国家咯?”

  “嗯,喜欢。”

  “那我也喜欢。”

  “还没开始逛,就说喜欢了?”

  “不管,姚姐姐喜欢的,我也喜欢。”

  “你有没有原则?”

  “我的原则,就是姚姐姐啊。”

  姚池玥淡淡一笑,站到乔孟笛身后,将她抱在胸怀。“小嘴真是会哄人开心。”

  乔孟笛被她带热的吐息喷得痒痒难耐,慌忙躲,却怎么也挣不脱姚池玥的怀抱,“那——我哄你开心不好么?”

  “我没说不好。”

  “我们去洗澡吧。”乔孟笛说。

  “你还真是喜欢一起洗澡。”

  “不可以么?”

  “你高兴就行。”

  这次旅行结婚,姚池玥特地空出一个多月,时间很充裕。

  午后,她们到加泰罗尼亚音乐宫听了一场古典音乐演出。

  傍晚时分,用过晚餐之后,她们来到海边,如织的人潮已经退去,大城市的海向来泛善可陈,可这儿的晚霞却很美。

  走到那个钢结构与玻璃结合的雕塑附近时,姚池站定看去过,“L\'Estel Ferit.”

  “受伤的星星,真是伤感的名字。”乔孟笛也站定,追随着对方的目光。

  伤感这个词从乔孟笛口中说出,姚池玥微微惊讶。

  “哪个城市没有一些黯淡的过往?”

  “也是,跟人生一样。”乔孟笛附和着她,“不过,能一起旅行,真好。”

  乔孟笛发觉,总是讲求效率的姚池玥在旅行中,她反而会特意放慢脚步,一天之中绝不安排很多行程。

  这样一来,她们便能更好地感受所见所闻,就好像自己并非游客,而是当地的居民那样,她们来到海边不是打卡景点,而是晚餐过后的寻常散步。

  就仿佛,这不是她们第一次到来,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抱歉,蜜月旅行拖了这么久。”姚池玥说。

  “没关系啦,或早或晚,一切自有定时。”

  “一切自有定时。”

  她们牵手,走进沙滩上。

  呼呼的海风吹得她们裙摆和发丝纷乱,印着无数脚印的沙滩,也留下了她们深浅不一的足印。

  她们在巴塞罗那前后待了将近十天,依然有好多地方没去,这个城市可以玩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离开前的一天下午,她们的行程是看球赛。看球赛是乔孟笛的提议。

  “你还踢足球?!”

  “对啊,我初中的时候踢过的。”

  “没看出来。”

  “哈哈哈骗你的啦,姚姐姐你来西班牙那么多次,就没想过看一场球赛么?”

  “没有。”

  “你还说你喜欢巴塞罗那!”

  “……”

  前往安达罗西亚的首站是塞维利亚。

  在巴塞罗那的时候,乔孟笛说想去看弗拉明戈舞。

  “去塞维利亚看吧。”姚池玥说。

  到达塞维利亚的第二天,这件事就安排了起来。

  在弗拉明戈博物馆看了一场表演之后,漫无目的地逛街的时候,乔孟笛在一家店里买了一条弗拉明戈舞裙,然后直接穿着走上街头,她就像一只明艳的红蝴蝶,飘飞在异国他乡的小城。

  姚池玥的目光追随着她。

  她们的身影若即若离,不过,姚池玥从不让乔孟笛离开她的视线。

  两个人一起缓缓地走过西班牙广场,继续漫无目的地闲逛。

  后来,在一个很小的广场,她们遇了街头的弗拉明戈表演。

  比起博物馆艺术家们的表演,他们的舞步和音乐不免显得过于随意,可他们的自由无束的表演也别有一番味道,尤其是那吉他,弹奏得很好听。

  白裙子的姚池玥和红裙子的乔孟笛在一旁驻足,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们的表演。

  表演结束,乔孟笛抽出一张纸币,提着裙摆走上前投下。

  “噢东方的天使,能请你跟我一起跳么?”刚刚跳舞的那个女人忽然走过来,对着乔孟笛说,“我还从没有遇到过会跳弗拉明戈的亚洲人。”

  “抱歉,我不会的。我只是很喜欢弗拉明戈舞裙——”乔孟笛也用英文回答她。

  “没关系,让我教你。”那女人无比热情,“你这身段,简直就是天生的舞蹈家!”

  乔孟笛看向抱着双肘的姚池玥,她的目光似是默许。

  就在她犹豫之间,塞维利亚女郎已经将她拉到了观众眼前。

  她们还没开始跳,大家已经开始鼓掌。

  “这女人的眼睛真美啊,像我们一样的双眼皮。”

  “是呀,我真想亲她的眼睛啊。”

  “看她那俏丽的屁股,最适合弗拉明戈。”

  “上帝,我爱上了她的头发。”

  “真是个美丽的尤物啊,我想跟这个东方姑娘合照。”

  ……

  乔孟笛是可动可静的类型,面对自来熟的塞维利亚女郎,她也不显得拘束。

  对于音乐和艺术,她向来很敏锐,加上这之前她才看过弗拉明戈艺术家的表演,那女郎才指导了一会儿,她就掌握了要诀。

  很快,两个女人就随着男人们的弹奏舞动起来。

  乔孟笛精准地掌握了弗拉明戈舞的节奏和动作的精髓,跟着那女郎,她竟然也跳得有模有样。

  大约半个小时后,她在大家的掌声中高兴地跑回姚池玥的身边,这时候,有好多人围过来请求跟她合影。

  合影过后,又有人邀请她们去家里做客。

  乔孟笛简直不知道怎么拒绝这一群人的热情。

  姚池玥对她使了一个快逃的眼色,乔孟笛忙把手伸向她。

  两个人在大家的笑声中狼狈地逃走。

  乔孟笛边跑边笑,还回头举高右手与他们挥别。

  大约就是这一刻,她真的喜欢上了这个风情万种而又无比浪漫的国度。

  晚餐,餐馆里有弗拉明戈表演;夜晚,在小酒馆中也有弗拉明戈表演。

  “这真的是一座弗拉明戈的城市啊。”坐马车回酒店的时候,乔孟笛说。

  “嗯,安达卢西亚的音乐、歌声和舞蹈都很有味道。”

  在塞维利亚懒懒地玩了几天,姚池玥说:“接下来乘大巴去龙达。”

  “乘大巴?”乔孟笛有点难以置信。

  “对,乘大巴更方便看沿途风景。”姚池玥说。

  果然,从塞维利亚到龙达的一路上,沿途的风景特别震撼,进入山路,大巴开到陡峭得动魄惊心的山谷边,前面根本看不到路,恐高的乔孟笛吓得闭上眼睛。

  “其实并没那么高。” 姚池玥说。

  “骗人,我感觉比青藏高原还要高很多。”乔孟笛根本不敢睁开眼。

  “山谷和高原,这对比——”姚池玥笑着摇摇头。

  从车窗灌进来的山风,很干燥。

  车里大多是游客,大家的语言很混乱。

  “山谷过去了。”姚池玥说。

  乔孟笛睁开眼睛,果然,高陡的山谷已经甩到了身后。

  去之前,乔孟笛不明白为什么姚池玥会说龙达是一座让她又爱又恨的城市。

  龙达的蓝天,蓝得失真,蓝得伤感。她矗立在悬崖之上,仿若一座天空之城。

  爱,自然是因为她的美好和风情、浪漫和梦幻。

  恨是因为,乔孟笛一到那儿,最先体会到的就是恨,龙达的风好大,长发的她,出门的每分每秒都会被吹成披头散发的女疯子,好像没有什么能够制得住龙达的风。

  直到姚池玥帮她买了一块头巾,虽然裹起来像个流浪的妇女,但至少让乔孟笛没再饱受披头散发之苦。

  在龙达,就算什么也不做,随便在白墙围拥的街道上走走,乔孟笛也觉不虚此行,更何况还是和她最喜欢的人一起呢!

  这儿的居民大多懒洋洋的,乔孟笛觉得他们每个人都跟她一样,好像都不用工作。

  然后是内尔哈。她们都很喜欢这座海滨小城。

  像她们这样慵懒地游玩的热恋情侣,在内尔哈随处可见,简直也是一道很浪漫的风景。

  两个人在这儿逗留了好多天,虽然每天都是无所事事,但她们就是,谁也不想离开,谁也不提归期。

  一天午后,乔孟笛问:“姚姐姐,你好久没有工作,心里会慌么?”

  “现在,我在想着该把公司交给谁,好跟你一路南下,去非洲,再去南亚、东南亚,然后是澳洲,美洲,一路走下去,再转到北欧。这样环地球玩一圈,你觉得怎么样?”

  “这样,大家会给我定一个红颜祸水的罪名吧?”

  “我愿意被你祸害,谁敢多嘴?”

  “姚姐姐,被骂更多人是我呀,你别那么可爱好么!”

  “可爱?!”

  “不行了,我真的受不了内尔哈的饭了,我们赶紧去巴黎吧。”

  “娇气!海鲜饭明明很好吃。”

  “内尔哈什么都好,但是,海鲜我真的爱不起来啊。”

  “明天去格拉纳达。”

  格拉纳达的很多建筑还保留着很久以前的风貌,在这座多种文化互相碰撞的城市中,时间好像静止了一般。

  阿尔罕布拉宫雄踞在山顶,庄严得就像一位遍阅世事的老国王。

  乔孟笛和姚池玥登上阿尔罕布拉宫的那天傍晚,天空的云霞是罕见的粉色。

  那一刻,乔孟笛忽然产生一种即视感,她们站在宫殿中的水池旁仰望粉红色的天空的那一幕,好像很久以前就发生过。

  “姚姐姐,和你在一起,好像每一天都会有美好的事情发生。”

  姚池玥勾住乔孟笛的小指,“所有的好事当中,最好的事情是遇见你。”

  “哇,情话功力大增呢!”

  “在风景好的地方,人的感情更充沛。”

  她们就那样久久地站在粉红色的云霞之下,忘了时间。

  直到天色发昏,她们才随着其他游人离开。

  格拉纳达是历史的,也是现在的;她属于当地安居乐业的百姓,也属于弹着吉他的卖唱艺人和他们的音乐;或许吧,还属于像乔孟笛和姚池玥这样匆匆而过的旅人。

  终于,她们玩得有点累了。

  在酒店里躺了一天。

  晚餐的时候,姚池玥说,“明天去马德里,差不多到去巴黎跟她们汇合的时间了。”

  “是哦。”乔孟笛抬头,从餐馆的露台上看向格拉纳达层层往上的房屋和灯火,“对了,阿雪说,小涵和薇薇姐好像擦出了火花啊!”

  “薇薇说,那晚两个人酒喝多了。”

  “真的么?”

  “见到她们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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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