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说网>都市情感>穿到女尊吃软饭>第416章 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姚苗的绘画水平相当不错。

  为了表达的清楚,不但玉米的茎叶果实画的清楚,而且还对果实,也就是玉米棒子,进行了专门的特写。

  一排排像牙齿一样玉米粒,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外面还包着苞叶。

  所以,那图上的牙牙棒,无比清晰的的说明了,它就是玉米!

  发现了!发现了!终于发现了!

  高产农作物玉米终于被发现了!!!

  玉米这种农作物,耐旱,易种植,产量高,前世里是北方农业里的主力军。

  而且它有个很大的优点是,可以和小麦轮番种植,这样一年里,农民就可以收获两季粮食!

  多一季粮食,意义太重大了!

  这得养活多少人!

  在前世,但凡盛世,人口的增长,都离不开高产农作物的广泛种植。

  现在玉米找到了,大凤真正的盛世就要来了!

  “啊哈哈哈哈!终于找到啦!”

  林秀拿着那张玉米的图画,忍不住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她兴奋的扬着手,在屋里高兴的转圈圈。

  这才是大凤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粮食=生命!

  发现了!终于发现了!

  一阵阵欢呼声和哈哈大笑声,不断的从社长办公室中传出。

  报社里还没走的员工们听后,好奇的同时还被吓了一跳。

  “社长这是怎么了?”大家用眼神和无声的口型交流着。

  谁知道啊,之前静悄悄,忽然就这么大喜。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找到了玉米······”

  办公室里又飘出了一段奇怪的歌声,员工们惊悚的瞪大了眼睛,望着社长办公室!

  社长突然这样,受啥刺激了?该不会是疯了吧?

  疯了!

  忽然有员工想起,自己还买过爱疯六的注呢。

  如果社长真疯了,是不是可以发财了?

  门忽然打开,一脸兴奋,双手抓着稿子的林秀冲了出来。

  “快,快给我备车!我要去找农家老师!”

  林秀边喊着边跑了出去。

  就像一阵风,消失在报社中。

  大家久久才回过神来。

  忽然发现,可以下班了。

  ······

  林秀在第一时间去找了农家家主,告诉了老师这个好消息。

  “哦?这是重要的农作物?”农家家主精通每一样农作物的种植,却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真的可以当粮食吃吗?

  “是的。曾经我在仙鹤观的无量天尊前静思打坐时,睡着后梦见了天尊。

  她给我看过这种东西,并且告诉我这是一种产量非常高的农作物,像麦子一样重要。

  那时,我只以为是我做了一个荒诞的梦,见了这幅画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天尊显灵了!”

  天尊托梦,是最好的掩护。

  果然,农家家主信了,并也为此深深的高兴。

  新的,有用的农作物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

  此时大凤的农业,主要以传统的五谷杂粮为主,稻、黍、稷、麦、菽,小麦和水稻占主要比例。

  但是,落后的生产耕种方式,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束手无策,让庄稼的产量非常低。

  若有天灾人祸,很容易造成饥荒。

  但是,如果有了玉米,在小麦收获后,又多一季农作物,这重要性不言而喻。

  “好!学生,如果能引进这种牙牙棒,我们农家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培育种植!”

  农家人不但高兴这世上,即将多一种农作物,更重要的是,她们本身对研究培育庄稼,就很感兴趣。

  发现新品种,对她们来说,也是一件大喜事!

  这样的大事情,自然要上报朝廷。

  不过,在告诉皇帝之前,林秀想先见见姚苗,确定好这件事情。

  根据姚苗在来信中说的,他已经回到了京城,住在姚家当初在外面置办的一处小小的宅子里。

  地址,好找。

  投稿之时为了方便付稿费,都有详细地址的。

  曾经的京兆伊之子,风光无限的京城四大纨绔之一,被迫离开京城。

  虽说叫游历,但有些被迫离乡的意思,颇有些流浪的感觉。

  也不知这几年的磨砺,会把他打造成什么样子。

  林秀带着几分唏嘘,又带着几分激动,第二天一早,便坐着马车,按着地址,来到了姚苗住的地方。

  这是四环处的一座不起眼的小院子,林秀让侍从以旧友的身份去叩门。

  开门的小仆噔噔噔的跑进又跑出,稍后竟直接带着姚苗来了。

  当初一别,已经过了四年之久。四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许多。

  姚苗这样的情况,见面后要怎么说,才能做到既给足了面子,又不揭痛,礼貌的问候这些年的情况?

  “欢迎回来。”

  “你终于回来了!”

  “苗桑,故乡的牡丹花又开了。”

  所有的,在路上演练了许多版本的问候语,都不及真的见了面后,那句——

  “我靠!是你吗苗桑!”来的情真意切!

  林秀对姚苗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离京时,那种肤白貌美,风流倜傥的贵族小姐身上。

  他虽然是个男人,但一直以女子的身份生活着。

  女装大佬嘛,自然不俗。

  可谁能告诉她,现在站在门口的这个糙汉子是谁!

  黑黝黝的,皮肤用真实的质感告诉你,什么叫做饱经风霜。

  姚苗本就长得高大魁梧,不像大凤里的男子那样纤细苗条。现在,常年在外奔波出来的结实肌肉,连宽松的衣袍都遮不住了。

  临行前,风流贵族俏小姐。看書溂

  回来后,饱经风霜糙汉子。

  林秀忽然想起了前世的各种视频中,许多旅游博主安利过的,进藏前和进藏后的差别的照片来。

  高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就是一把杀猪刀。

  别管之前什么精致小哥哥小姐姐的,都能给你整成一糙汉子老娘们。

  姚苗去过的高原,甭管叫什么高原,反正是高原,和前世一样!

  所以,姚苗挨过同样的刀。

  哦不,他不仅仅挨过高原上的刀,南方骄阳酷热的刀,海风的刀,北方荒原上冰冷寒风的刀,刀刀都挨了。

  林秀望着姚苗,竟然走神了。

  满脑子里,都飘荡着三个字——杀千刀。

  姚苗惊喜的望着眼前的林秀,心中纵然有千言万语,终归是化成一句:

  “拜见六皇妃。”

  说罢就要下跪,给皇子妃行大礼。

  “免礼免礼!真的是你啊姚姐,哥哥!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

  不管怎么说,旧友又回来了,林秀打心里高兴。

  这个时代又不像前世那样安全,常年出门在外,去的又是一些没大有人迹的地方,很危险的。

  能够全身而退,安全归来,这就是本事。

  姚苗将林秀让进了府里,俩人坐下来,好好的谈论一番。

  先是彼此问候。

  林秀对姚苗这些年游历四方,表示十分的佩服。

  “你这辈子,可真没白活。这天下都不曾有第二个人,像你这样游遍了天下,看过了那么多的风景。”林秀感叹道。

  姚苗笑笑说道:“其实出去了,才知道,最好的,是家乡。”

  “回来就好。你写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那片与众不同的西大陆,最是让我好奇。我来找你,也是为了此事。”

  林秀让姚苗,详细的给她讲讲那片土地的事情。

  包括它与大凤这边的接壤处是怎么回事?

  那块土地上可有国家?

  那块土地上,除了那个牙牙棒,可还有其他的大凤没有的作物?

  林秀没有忘记,除了玉米,红薯和土豆的原产地,也应该都在那片神奇的土地上。

  至少前世里,是这样的。

  玉米、红薯、土豆,高产三宝。

  找到一样,就能给这个世界的农业带来巨大的变化。

  如果三样都能找到!

  林秀深深的吸了口气,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