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说网>耽美小说>百无禁忌[快穿]【完结】>第25章 (二合一)

  那一声兽吼, 石破天惊!

  天际忽然有腾腾烈烈燃烧的火色云层,席卷而来,云层之上, 有一只小小的、金色的身影正脚踏烈焰祥云, 俯冲而来。

  那只兽,以那漫天赤红色的火烧云为夺目的背景,最高处勇敢无比地俯冲向下。

  风起云涌,狂风吹得它浑身金色毛发尽数往后飘去, 视野中只留下它那飘逸的白色胡须,硕大的亮晶晶的金色眼睛……

  温如瑾:!?

  怎么回事,居然, 莫名其妙的, 燃起来了!

  终于,在众人仰头看天,保持震惊到张大了嘴巴的傻傻的模样中,那只小兽自云层奔来, 而后完美降落在祭坛的最中央,那杆猎猎作响的军旗之上。

  众人定眼一看,只觉得眼睛被火光灼烧得生疼!

  神兽, 不可直视。

  可是还是有人, 眼睛痛到热泪滚滚,却依然死死地盯着那只小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因而, 他们也在模糊的视线中, 看清楚了它的模样。

  它身形四肢, 似狼似犬, 可头颅圆滚,却又似虎似猫。

  它通体的毛发都是金色的,不是黄色,而是像被打磨抛光过的黄金最璀璨的时刻的那种金色,在阳光下烨烨生辉的金色!

  何止烨烨生辉,众人看它稳稳落在旗杆之上,而后动作慵懒地抖了抖自己那蓬松的毛发,刹那之间,金色的花火自高处四溅开去。

  这一刻,就连温如瑾,都傻了——或许,你见过电工焊接金属的场景吗?

  此刻某只金毛犼,抖毛毛的时候,就像是电工焊接金属的一样,疯狂地向四周迸溅着金色的稀碎的火花。

  “喔——”百万雄师发出了震惊到下巴掉地上去的傻呼声。

  因为他们眼睁睁地看着,那自金色小兽抖毛毛而四溅开去的夺目的金色火花,落地后居然凝结成了一粒一粒的金珠!

  这圆滚滚的金珠,有些滚着滚着,就轰然蒸发,而有一些,却被士兵及时捡了起来,落在他们的手中,金珠子没有蒸发,这可是实打实的金珠!!!

  “我——发了!?”人群出现了骚动。

  温如瑾这下也顾不上那只小崽子了,赶紧和郭星津一同,力压士兵的喧哗,并命令千夫长、百夫长约束好自己的下属,令他们保持镇定,后退一里。

  这时候,偕良骏也反应过来了,他脸上竟然出现了惶然的神色,身体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留着温如瑾一个人站在祭台上最前方,直面那只奇怪的小兽。

  在足够的安全距离的保证,以及长官上峰足够的冷静操持下,士兵们没有发生动乱,他们反而进入了另一个玄妙的境界——吃瓜围观,看热闹。

  这时候见那只天上落下来的小兽也没有发动攻击,没那么惶恐的众人终于有闲心去仔细观察它了。

  这这这……这怕不是一只神兽!?

  金光闪闪就算了,它那圆头圆脑的模样,真的十分正气凌然,而且它头颅周遭的毛发比身体的毛发要更加茂密且蓬松,像是一圈炸开的鬓毛,威风凛冽!

  最最最令人震惊万分的是,这只小兽,它的头顶,居然还顶着一个小小的、小小的、纯金打造的十二旒冠冕!

  十二旒冠冕,这是什么概念,这是帝王祭祀天地的时候,才会戴上的最顶级的冠冕!

  十二条采旒在小兽的头顶随风飘荡,眼尖的人发现了,上面串着的不是常见的玉石,反而是一粒一粒圆滚滚的金色宝石。

  这时候的人们还没有见过金色的宝石,更何况是纯度如此之高的,切割工艺如此完美的!

  这恍若神造物一样的宝石,在阳光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折射着璀璨的光线。

  可想而知这给众人带来了多么巨大的震撼,他们的心中,都同时涌起了一个想法,这是天上之物!

  那十二旒冠冕太过骇人了,小虽小,但是那造型,是帝王冠冕的完美比例,一丝一毫的细节都对得上,这一刻,许多人心中,忽然想起了前些日子流传的一个莫名其妙的谣言——

  “神兽现世,代天择主!”

  果然,下面的士兵虽然没有出现眼中的骚乱,却越来越多的人,分布在各个角落里头,恍若着迷了一半地,喃喃自语地、出声:“神兽现世,代天……择主。”

  此刻远处观望的齐王反应过来了,他心道不好,偕良骏也面露肃然,然而没能等他们出手干预,或者呵斥士兵,那只小兽,就从高高的旗杆上,跃了下来。

  它轻轻落地,祭坛却在它脚下轰然坍塌了。

  520:“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守静……啊对了,没错,这只金毛犼名字就叫守静,关键时候它是温如瑾的小小保镖,闲暇时候它兼任给温如瑾当宠物。

  由于它作为一只金毛犼,天生的脾气十分暴躁,吼叫又是它的必杀技,这方方面面的特性都显得它整一只特别的闹腾,所以温如瑾“闹中取静”,给它取名叫——守静。

  就在此刻,守静这只小崽子演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它像是真的根本不认识温如瑾一样,一双金灿灿的小眼珠子,转来转去,一会儿打量偕良骏,一会儿打量郭星津,小眼神儿甚至还有意无意往齐王的方向瞟了一瞟……

  代天择主?瞧它那小模样儿,还真像那么回事。

  每一个被它的小眼神滴溜溜过的人,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有一股头皮发麻的感觉,似乎被什么凶猛的东西盯上了,又似乎……前方有着辉煌的王座,在等待着他们。

  代天择主的神兽应该骄傲吗?毫无疑问,这是必然的。

  那这只金毛犼小崽子,它会演戏吗?它不会,但是它是发自内心的高傲,它看谁的小眼神都是睥睨的,里头写满了一句话,那就是——

  “愚蠢的凡人啊!跪伏在大王我的脚下吧!”

  这样轻蔑的、傲慢的眼神,原本应该引起公愤的,可是它不是人类,它是神兽,它是代天择主的神兽,它理所应当就是这样的目下无尘!

  这一波啊,金毛犼是本色出演了。

  通过那若有若无,似考验似打量的眼神,把在场这些称得上是上位者的老家伙们,有一个算一个的都搞崩他们的心态之后,这只小崽子满意了,小胡须动了一动,嘴角往上一翘,露出了一个邪魅的微笑。

  然后,它迈着骄傲的小步伐,昂首挺胸,晃着脑壳上的冠冕,在万众瞩目中,在众人屏住呼吸快要缺氧的窒息的灼灼目光之下,散落了一地金珠地……径直走向了温如瑾。

  众人大脑紧张到现在,早已经一片麻木了,见此,居然有点……果然如此的恍惚感。

  是啊,不选他,选谁呢?

  这一位,可是仙人弟子啊!

  见守静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温如瑾无奈,只好表现出满眼茫然,一脸慎重的模样。

  看着它走向了自己,他一脸“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和你们一样我也很茫然”的样子。

  就算是骄傲的小碎步,那也还在坍塌的祭台上,就那么一点距离,逼格拉得再高,金毛犼还是走到了温如瑾的面前。

  然后,它站在温如瑾的面前,傲娇地,像是施舍什么东西给没见过世面的凡人似的,伸出了自己的爪子。

  举止优雅之中带着一点矜持,矜持中带着一点邪魅狂狷。

  温如瑾:“……”

  他还能怎么办?

  他只能默默地蹲下,然后接住了它的爪子,捏了捏,眼神问它——你还想干啥?

  至于低头给个“吻爪礼”什么的,应该就不用了吧?

  被握了握这嫩嫩的肉垫后,守静满意了,小眼神斜着瞥了他一下,它胡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乱晃着,努力忍住想要给温如瑾一个wink的冲动,守静做出一脸“我是你老子”的小表情。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它人立而起,慎(艰)重(难)地取下了自己头顶的冠冕。

  扣在了温如瑾的头顶。

  温如瑾:“……”就很滑稽你知道吗?

  你知道你头顶上这个冠冕才多大个吗!?你知道一个正常人类的大脑袋,顶着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冠冕,这样的场景有多诡异、有多违和、有多奇葩吗!?

  很显然,守静是不知道的,它努力地用两只后腿作出人的样子站立着,然后往左偏了偏脑袋,打量了一下温如瑾头顶的冠冕,又往右偏了偏脑袋,反复观察之后,它感觉戴得有点歪了,于是又努力地蹦了蹦,伸着毛茸茸的爪子,艰难地把那顶“华丽至极”却“精致小巧”的冠冕给拨正。

  终于,戴正了。

  金毛犼松了一口气,它喉咙动了动,酝酿了一下,忽然爆发出一声大吼,分寸把握得极好,力道也恰到好处,把已经陷入了迷茫境界的众人吓醒的同时,也没有伤到人。

  见万众瞩目的光环再一次落到了自己的头顶上,这只爱臭美的金毛犼高兴了,一脸纡尊降贵地伸出自己的爪子,按在了温如瑾的眉心,它那粉嫩软绵的肉垫,刚接触到温如瑾眉心的皮肤,忽然平底荡起一阵无声的飓风。

  众人见状,只觉得心脏被捏紧了一刹那,明明眼看着,只是一个按下爪子的动作,为什么却感觉,像是在这一瞬间,那位公子……

  得到了天地的烙印!

  ******

  祭旗当场,光天化日,万千将士,众目睽睽……“神兽现世”的消息,终于像是一颗核弹那般,炸开了。

  三人尚能成虎,更何况的千万双眼睛的有目共睹!?

  “荆州长孙虎是天选之人,命定明主”,这个消息,像是插了翅膀一样,几日之内就飞向了九州大陆无数角落。

  他,八尺大汉,重有一百八十斤,被一只不到他小腿高的宛如小狗崽子一样的家伙,一个大逼兜子,打得直接飞出去足足三丈之远。

  如果不是金毛犼只是要给他一个警告,而不是要他死,它一个耳光,能把他脑浆都打得溅出来!

  没错,扇耳光,它,专业的!

  它专注于磨炼大耳刮子之道,百年不曾懈怠,要搁在某没见过世面的海岛小国,不得给它封一个“耳光仙人”?

  “大逼兜子仙人”也行,只要他们不嫌长。

  扇飞了齐王还不算,高傲的神兽还十分人性化地表现出了自己的不爽,当夜就去把齐王好不容易盖好的那金碧辉煌的小院子给扬了!

  灰尘都不给他剩下。

  有了齐王的“以身试兽”,其他三三两两的蠢蠢欲动之人或势力,都瞬间安分了。

  郭星津是其中最淡定的人,他的任务就是打仗,打胜仗,华夏之长安城,也是他的心病之一了,如今年岁到了这一刻,还能抓到收复长安的机会,他已经十分感恩上天垂怜了。

  至于这乱七八糟的什么天选不天选,什么明主不明主的,他不在意。

  于是这些天里,郭星津还是和温如瑾商讨作战计划,敲定物资输送的各类细节。

  由于他们这两个军中的顶梁柱表现得十分淡定,仿佛根本没有把神兽现世的震撼消息放在心上,军中原本有些浮躁的军心,也逐渐安定了下来。

  管他天选不天选的,先打了这一仗再说吧,长安城,谁不想收回来呢?犹记得那些个闻名天下的诗人,日夜泣血哀嚎长安失陷,梦中总是昔日盛况,临死还叫儿孙,倘若长安收复,定要在祭祀时要告知。

  多少人,日夜梦回曾经的长安城?

  稳住了军心,将大家伙的注意力再一次拉回到战事上,联盟的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虽然私底下里都各怀鬼胎,但大战当前,不会有不长眼的家伙闹事的,毕竟他们可不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子,会比齐王院子的墙壁更抗揍。

  温如瑾要的就是在黎明百姓心中埋下一颗种子,让他的所有的雄心抱负,都得到“正名”!

  他不是所谓的大冀皇室,但是他是神兽所指,他是天道所定,他是万民期望。

  那他,就是绝对的、唯一的正统!

  ******

  这一日,营中兵卒走动依然频繁。

  敲定的物资输送路线,有一条原定的道路坍塌了,如今众人正急得头痛。

  温如瑾却觉得这一条道路的输送方向有些熟悉,电光火石之间,他想起来了:“我知道还有一条道路可以通过。”

  郭星津以及另一位河南的大将刘博奇都看了过来,不过他们沉得住心,没有追问。

  倒是荆州这边的十数位将领与温如瑾已经十分熟稔,其中一个中年将领开口便道:“公子,何不早说,末将急得今早喝粥都灌进了鼻子里。”

  这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温如瑾也跟着笑了一下,但是脸色很快重新冷凝,他的手指划过的地图:“我知道这里有一条古道,可以直接横跨十方山沟通南阳郡,启用此道,从南阳郡中运输物资,路程减少了大半有余。”

  这就是生生翻山,和穿山而过,两者之间的距离差距。

  众人闻言,各个十分欣喜,南阳郡是大郡,物产还算丰富,不然也养不活那么多乞丐,偶尔还有人施粥,偶尔连乞丐都能吃个白面馒头。

  所以能沟通南阳郡,让物资输送更快捷,确实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

  “先别高兴得太早,”温如瑾指了指自己刚刚划过的位置,“这是一条天险之道,位于悬崖峭壁之上,仅容一人通过……”

  有些将领是南阳郡的,他们知道温如瑾的来历,见此忽然联想了起来:“公子,此一道,莫不就是你回乡之路?”

  温如瑾苦笑了一下:“是。”

  大家也没心情去揭他的伤疤,各自神色沉重了一些,又将注意力拉回来。

  郭星津问:“虽是一条天险之道,但是你能过的去,兵卒中当然也有好手能过的去,只是这样一条仅容许一人通过的小道,如何能运输粮草?最小的辎重,也有其宽两倍之多。”

  这个不难,因为已经有人解决了这个问题,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木牛流马”是也。

  “木牛流马”是诸葛亮发明的运粮工具,其实就是现代很常见的单轮车,只不过它是木制的,而且它上山路特别强。

  于是,温如瑾简单地说了一下这项伟大的发明。

  听完,那位刘博奇将军终于开口了:“木牛流马?公子的设想倒是不错,但是依公子的意思,这是传说中的东西?”

  温如瑾看了他一眼,笑道:“刘大将军不必担忧,我稍后就能将图纸画出来,只是需要有熟练的木匠……”

  “此事就交由末将负责。”南阳郡的那位老将道,“末将从军之前,便在家乡跟着师父学木工之术。”

  这就是领域专业人才的意思了,让他去负责,他更有把握制作出公子所说的“木牛流马”,而且他是南阳郡的老将了,这南阳郡的粮草输送,当然还得他们荆州自己人来,他自觉自己再合适不过了。

  “末将领命,必然在十日之内,办妥此事!”

  ******

  今日之事议毕,众人也各自领了自己的任务,匆匆离去。

  打一场仗,调度极多,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温如瑾向来是最后一个离开营帐的,他的眼神,落在刘博奇离开的背影上。

  刘博奇,大冀发源地培西刘家人,也是大冀开国皇后的母家,是大冀末代皇后的母家……而刘博奇,就是三皇子的亲舅舅!

  他会投靠齐王,完全是因为他并不知道三皇子万玉书死亡的真相,他还一直以为齐王如同其世子万英豪一般,是万玉书的忠实追随者。

  主公已死,刘博奇无可奈何地退而求其次,归入了齐王的阵营,毕竟……齐王至少也是大冀皇室的后代呢。

  就是不知道刘博奇一旦知晓真相,齐王有没有能力去压制这把刀反噬其主的凶煞了。

  “你小子看那刘老头子做什么?”郭星津如雷一般的声音在温如瑾的耳边响起。

  温如瑾无奈地看过去:“郭大将军,您还没走呢?”

  “急什么,豫州今夜才奇袭,等到匈奴汉国反应过来,等到他们从长安调兵,这时间跨线,说长得一两月,说短也得大半个月。”

  郭星津不愧是百战的老将,时间捏得很准,和520所估计得相差无几。

  “小子,依你看,我们拿下长安,需多久?”

  “倘若无其他意外的惊喜,最快是两年。”温如瑾的预估,与风和颂的乐观估计是一样的。

  “唉,也挺好的了,就是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多熬两年。”

  其实郭星津这段时日并不怎么开心,刘博奇没有投靠齐王的时候,他是河南郡唯一的大将军,河南兵都在他手底下,如今刘博奇是河南郡的当红人物,齐王十分看重对方、更看重对方背后的刘家,这导致平民起家的郭星津有些被边缘化了。

  “郭将军宝刀未老,何必这般埋汰自己?我还等着你我同看山河无恙之盛景呢。”

  郭星津只是有些复杂地笑了笑,他知道齐王的野心,眼前这位,都有了“天选明主”的名头了,此一役过后,必然是己方人马各自为政开始你死我活。

  上一秒你我是共同进退的友军,下一秒你我就成了你死我活的敌人,政治……就是如此残酷。

  郭星津其实也不愿意看到这一切,他还挺乐意和温如瑾一块儿打仗的,他就喜欢这样猛的小子,但是他效忠河南郡几十年了……

  此时的郭星津并不知道温如瑾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把他拽过来,效忠多少年算得了什么?

  齐王一脉谋杀嫡皇子的真相,就足以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到时候,郭星津投靠温如瑾,那不叫背弃其主,那叫弃暗投明!

  两人不再谈正事,一块儿走出了帐篷。

  郭星津没话找话:“说起来,那只神兽呢,怎么几日没见它?”

  上次它闹出动静还是因为给了齐王一个大耳刮子,连夜去扬了齐王的窝。

  “它还在睡大觉。”

  “嗐,要我说,那其实真的就是一只神兽吧?”

  说着,郭星津悄咪咪地凑近了温如瑾,小心翼翼地握着拳头叫他看。

  温如瑾配合着停下脚步,挡住了别人的目光,眼神示意郭星津。

  郭星津于是张开了拳头,只见这蒲葵大的粗糙又有力的大巴掌上,赫然躺着一颗小小的、圆滚滚的金珠子。

  “我当日也捡到了一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后来我同你一块儿制止士兵,不许他们弯腰去捡,我又偷偷自己捡了好几颗!”

  “居然是真的金珠,”郭星津感慨非常,“抖个毛都能下金珠,这哪是什么神兽,这是黄金成精啊!”

  温如瑾:谢谢,这当然是金珠,这是520咬牙下血本为了给他造势在系统空间兑换的。

  它起初只是想要给你们那什么纱布擦屁股,露一手,然后迅速回收金珠。

  怎料到你们之中有那么几个眼疾手快的,抢走了金珠。

  它已经为自己的损失惨重,哭了三天三夜了。

  所以你不要告诉它,你捡了好多颗,好吗!?

  作者有话说:

  520:哭晕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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