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 我是体育生,三年前那会儿肌肉还没怎么练出来呢, 也没晒这么黑。”余俊笑道。

  林清乐点头:“原来是体育生。”

  这点陈阳倒是没跟他提起过。

  “那你怎么会来给我当助理, 我看了你的简历,你还是985毕业的吧,这么好的学校, 给我当助理委屈了。”

  “怎么会呢。”

  林清乐是坐着的, 余俊便蹲下来,与他视线呈一水平线上,依然笑容灿烂,“我给你当助理, 你付我工资, 并且你开的工资也不低, 很符合我的预期, 而且我从小就有个进娱乐圈的梦想, 不过我这长相进娱乐圈估计也火不起来,干脆就做助理,也算离梦想进一步, 再说了, 哪个工作不是做, 谁说当助理就学不了什么东西的?”

  这点,林清乐倒是蛮认同的,一个人但凡有本事,去哪个行业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只是他依然觉得可惜, 他觉得像余俊这种高材生, 能做更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

  林清乐又侧面的劝了几句, 可余俊依然坚持,他便不再说了。

  算了,等他真的干了,说不定会觉得助理这个工作并不适合他呢。

  这部狗血剧名字叫《春日知夏》,导演是个刚入圈不久的新人,很年轻,才三十出头,虽然年轻,可他清楚自己面对的市场,即便林清乐吐槽剧本狗血,可也不佩服这位年轻导演挑剧本的本事,因为这种剧,最是赚钱。

  导演名叫韩骐,很好说话,对全剧粉丝最多的林清乐更是客客气气,还暗地里跟他商量过把男一让给他,直接被林清乐拒绝了。

  原因是,男主的戏份更狗血……

  不过这种戏,最是好拍,完全在林清乐的掌控之内,加上他的戏份前期并不多,很快就收了工。

  收工的时候才是下午三点出头,余俊坐在保姆车的驾驶座,望着后座上还没来得及卸妆的男人,轻声问道:“要回公司吗?”

  “不回。”林清乐顿了顿,原本想报公寓的名字,但想了想,还是报了怡和园。

  余俊听到怡和园,挺诧异:“听说这里房价贵得很,租的话,一个月也得两三万呢。”

  “不是租的,”说完,又补了句,“也不是我的,朋友的。”

  余俊笑了笑,没再说话。

  从片场到怡和园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抵达怡和园的时候,林清乐刚准备下车,就先听到余俊感慨的声音:“乐哥,这里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嗯。”林清乐点头应道。

  “那你朋友应该很有钱,十八号,我记得当时怡和园开盘的时候怡和园一号,十六号,十八号,都拍出了比其他别墅贵了好几成的价格。”

  林清乐听着,捕捉到了重点:“拍的?”

  众所皆知,怡和园当初开盘那就是个仪式,想买怡和园的房子,不是有钱就行的,早在这个项目刚开工的时候,就已经被各界大佬买完了,但是林清乐并不知道,这竟然还要用到拍,那竞争得多大……

  而且,拍就算了,一栋几千万上亿的别墅,白白多花了好几成的价格,那也是按八位数计算的,这得多有钱才能这么浪费,就为了别墅那几个寓意好的编号吗?

  林清乐想不通。

  余俊点头,耐心的解释:“当初怡和园的别墅购买的人太多了,甚至还有人愿意加价购买,所以开发商索性举办了拍卖会,邀请各界大佬拍卖出价,”顿了一下,余俊又补充道,“不过这个事情知道的人不多,我也是听说的。”

  “这样啊。”

  妈的,谢裴还真的是败家。

  林清乐回来得早,家里空荡荡的,因为余俊那一番话,林清乐趁着这个空闲时间,第一次慢悠悠的逛起了谢裴家。

  他虽然在这里住了两个多月,但是这两个多月不说自己工作很忙,就是不忙,回来的时候也基本就是待在客厅和房间,很少在其他地方活动,然而今天他从院子逛到别墅后,才知道别墅后面竟然别有洞天。

  院子的后面也是一片宽阔,从后门延展出一条铺满红砖的小路,小路两边是一片田字形的小菜园,种了各类的蔬菜,在菜园的四周种满了桂花树,入冬后,桂花树的叶子已然变得粗糙,暗淡的叶子随风脱落,掉落在菜园四周。

  林清乐知道谢裴喜欢种花,但并不知道他喜欢种菜,对林清乐来说,种菜是比种花还更有惬意的事情,或许是身处其中,让他一下子想起了多年前自己跟谢裴开的一句玩笑话。

  那时的谢裴还穿着地摊买的九块九T恤,套着人字拖站在老破小那个只能仅容纳两人的小阳台上蹲着给花浇水,他咬着冰棒经过,瞧了眼,便停在他身后,感慨道:“这一盆你一天得瞧三遍,能看出什么来。”

  谢裴扭头,对着他笑:“这是月季,月季的花语是幸福快乐的心情和热烈美好的爱情。”

  当时大家都还有些文绉绉。

  林清乐一听,诧异谢裴竟然还信这些。

  林清乐勾着唇,抬头迎着晌午热烈的阳光,咬了口冰棒:“要我,我还是喜欢种菜,等以后老了,就在乡下买个房子,房子前面是一片菜园,闲了就种菜,累了就躺在树荫下休息,嗯,最好养条狗。”

  这简直是林清乐理想中的美妙生活。

  谢裴挑起眉,站了起来。

  当时他们租的老破小没有像现在这种敞亮的落地窗玻璃,阳台和客厅是用一扇破旧的门隔着的,门打开,连门框也掉漆,他们一人站在门内,一人站在门外,屋外夏日婵鸣,风和日暖,谢裴低头望着那双清亮的眼,轻轻点头:“那说好了,等老了我们就这样过。”

  林清乐:……

  思绪回笼,林清乐望着满园的菜色,明明院子里的风有些冷,可他却莫名的觉得心头暖暖的。

  从红砖石的小门走进去,右边是通向游戏房的路,左边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林清乐对游戏房没什么兴趣,便转向楼梯走上去。

  这条路他之前都没来过,虽然谢裴家里的装修都大同小异,可当经过书房的时候,林清乐猛然想起第一天来的时候,谢裴特地叮嘱他不能进书房,所以当经过书房,他反而对书房更加好奇。

  林清乐驻足在书房外,书房门紧闭,与其他房间并无异样,只是林清乐莫名的觉得这个房间与其他房间有所区别,这不是外表的原因,而是感觉。

  林清乐伸出手,慢慢的握住门把。

  他内心迫不及待的想看清书房里的情景。

  可当手掌握紧那门把,正准备推开的时候,一道无形的力量猛地推了他一把,让他回了神。

  他睁大了眼,看清了自己此刻的所作所为。

  操。

  他干什么呢?!

  林清乐连忙抽回了手,像做了贼似的将手藏在后背,缓缓的后退了一步。

  他没事干什么要去看谢裴的书房?他里面怎么样,关自己什么事情?

  林清乐讶异自己对谢裴提过的这个书房的好奇度过高。

  正在这时,林清乐听到楼下传来一声动静,那脚步声他异常熟悉,是谢裴走到玄关换家居鞋的脚步声,他连忙快步回到自己的房间,装作无事发生。

  对书房的好奇度一旦打开,就很难再收回,以至于往后的几日,林清乐每每回房间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往书房那方向多看两眼,不过好在林清乐对这方面的控制力还行,也不至于压抑不住好奇,偷偷的去看。

  很快,迎来了《幸福奔跑》的最后一期,十二期,他们拍了两个多月,虽然大家在一起的时间并不算很多,但跟同事们相处得都很愉快,在收工之后,徐导更是组了局,邀请所有工作人员一起吃一顿收官宴。

  这几年《幸福奔跑》都是在走下坡路,但是第六季却意外的火爆,以至于赞助商多了不少,徐导小赚一笔,因此今天这顿,徐导颇下血本,挑的是当地最有名的一家五星酒店,定了一个大包间。

  “这段时间,辛苦大家了,为了《幸福奔跑》这个节目,大家通宵为了能拍出好的镜头,写出好的剧本,大家费劲了心思,想破了脑袋,今天我们的节目终于迎来了突破,这一切,都要感谢在坐的各位。”徐导深情厚重的举着酒杯,激昂的大喊,“这杯酒,我敬各位。”

  说完,徐导便仰头将手里的半杯洋酒一口喝完。

  众人呐喊的捧场。

  在场的其实都是跟随徐导好几年的,自从徐导接手这个节目后,一季不如一季,不少人觉得跟着他没什么出路,就陆续离职了,要知道在这个行业,但凡你能跟上一个知名度高的节目,那就是活招牌,而留下来的人,几乎都是因为徐导的为人,相信他,信任他,才会跟随他这么久,如今终于迎来了曙光,不仅是徐,在场的所有人都为曾经付出过的心血而得到的成果感到由衷的开心。

  其中,就有跟长期嘉宾一桌的王宇丰,他作为待了六季的老嘉宾,经历过鼎盛时期,那时风头无俩,走在大街上即便裹得只剩一双眼睛,也能够被人认出来,也经历过最落魄时,那时虽然节目还是有点热度,可显然大不如前,连支援的粉丝也少得可怜,人一旦经历过一定的高度,就很难接受降下去的落差,更何况差距这么大的。

  不过如今,他已经没有所谓的接受不了,他更多的是感慨,他与在场的同事相处这么多年,也已经融入到他们的气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