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说网>穿越重生>娃综,职业生涯的巅峰>第11章 晚饭时间到

冬天昼短夜长,单采结束后才六点二十,天已经暗下来了。

群山被暮色笼罩,村里飘起炊烟,大人高声呼唤在外疯玩的孩子,孩子们互相打闹着往家赶,不知是谁玩闹时下手重了,孩童洪亮的哭声传遍村里每一个角落,引得看门的黄狗狂吠不止。

陈淞牵着两个小朋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他先把洛洛送回去,然后才送九九回家。

九九一路上都在和陈淞聊天,他有点慢热,所以刚见面时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内向的孩子,现在和小朋友们混熟后他就恢复了自己的社牛本性。

“哥哥,你要去我家吃饭吗?”

“对,我们今天要在你家吃饭。”

九九拍拍胸脯,“哥哥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我和爸爸一起做饭,我很棒的。”

他说完四处瞟了瞟,指着路边菜地里茂盛的小葱说:“那个是小葱,可以放在面条里吃。”

“那今晚的晚饭就交给你了。”陈淞把九九抱起来颠了一下,本想抱着他走回去,可走了一段路就觉得吃力,只能把他放下来牵着。

九九捂着嘴偷笑,小大人似的拍了拍陈淞的手背,安慰他:“我有很多肉肉,哥哥要多吃饭哦。”

两个小朋友一路说说笑笑回到家里,陈元山正在院子里洗菜,擦了擦手就把九九抱起来架在肩上。

九九兴奋地大叫,陈淞认命地坐到小凳子上开始洗菜。

屋里的火坑里生了火,烧的木柴在一楼放了一夜有点潮,所以屋里充斥着浓郁的白烟。

好在木柴受潮不严重,并不影响火势。

可可被熏得泪眼汪汪,何忧戴着一顶帽子牢牢地把脸裹住。

“九九他们回来了,何姐你带着可可出去和他们玩吧。”

裴析眯着眼睛煎带鱼,节目组给他们准备的是一个不锈钢的汤锅,炒菜和炖汤都可以,米饭则是由节目组统一煮好后分给各个家庭。

何忧拒绝了,虽然她眼睛被熏得酸疼,但也不好意思把裴析一个人留在屋里做饭。

他们都是来参加节目的嘉宾,没理由什么都让裴析一个人做,他也没义务照顾他们。

陈元山能借着洗菜溜走,她却不好意思那么做。

因为陈元山是大前辈,观众对他本身就有很厚的滤镜,只要他别太过分,观众不会苛责他。

而她在观众眼里就是个素人,她要是躲懒偷闲肯定会被骂的。

“何姐你出去帮我看着点九九,他太淘了,我怕他摔了。”

何忧带着可可在屋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反倒让孩子被熏得双眼通红。他确实不需要帮忙,没必要留人在屋里一起遭罪。

何忧这才带着可可出去。

煎带鱼、卷心菜炒腊肉、西红柿炒鸡蛋、清炒花菜、土豆炖排骨、水煮芋头、凉拌木耳,除了煎带鱼,其他的菜都是用不锈钢盆装的。

不锈钢盆比裴析的脸都大,很多菜装进去只到盆的一半,看起来量不多,但是对于所有嘉宾来说绰绰有余。

卷心菜炒腊肉还在锅里闷着,已经做好的菜盖上盖子放在火坑边上保温。

裴析站在门口朝着正在疯玩的九九喊,“九九,去叫洛叔叔和宋叔叔过来吃饭。。”

“好!”

九九接到了任务也不想从陈元山的肩膀上下来,他抱着陈元山的头,讨好地顺着他的头发摸啊摸,撒娇道:“陈叔叔,我们一起去好不好啊?”

“好,叔叔跟你一起去。”陈元山一只手抓着九九的小腿,另一只手扶在他的背上,乐乐呵呵的带着九九去找洛洛和小远。

洛成奚和宋明伟这对搭档很佛系,自从他们组队住在一起后,就知道未来的几天可能要靠着饼干和牛奶过日子了。

还好节目组给他们提供了米饭,甜牛奶泡饭也勉强能当主食。

洛洛吃了一口牛奶泡饭就撇开头,她哼哼唧唧地撒娇说不想吃。

小远没她那么明显,但也是随便吃了两口就放下勺子说是吃饱了。

宋明伟也不强制他吃,只是带着他出门散步去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孩子会挑食是因为不够饿,只要带他多走走,他饿了就会自己去吃了。

洛成奚担心洛洛饿着,哄着她说:“不能浪费食物哦,来,再吃一口。”

他怕洛洛不吃,所以泡的很少,只勉强铺满了碗底。但是小孩子的勺子小,要吃好几口才能吃完。

“爸爸~”洛洛钻到他怀里撒娇,双手抱着他的腰不撒手,小脑袋在他怀里拱来拱去的,像个小猪,一个漂亮的小猪公主。

洛成奚一秒就破功了,放下碗把她抱起来讲道理,他一只手扶着洛洛的头让她的眼睛看着自己,然后很认真地和她说:“洛洛,来之前爸爸就说过,我们会遇见一些难题,这些难题需要我们一起去面对。”

“这就是第一个难题,不合口味的食物。”他指着那个牛奶泡饭,很温柔地说:“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难题,洛洛要退缩吗?”

洛洛侧过头避开他的目光不说话,她的嘴巴紧紧地抿着,用不说话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爸爸和你说话呢洛洛,”他把洛洛放到地上让她站好,“答应过的事情做不到,洛洛要当不守信用的小孩儿吗?”

洛洛还是低着头不说话,她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滴在地上,瘪着嘴无声的哭泣。

“洛洛,你现在很不礼貌!”

洛洛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流眼泪,她小小的身体缩在一起,像一只找不到同伴的小鸟。

她只有五岁,从小娇生惯养的……洛成奚妥协了,他蹲在洛洛面前双手扶着她的肩膀,无奈地说:“洛洛,公主不会随便发脾气,也不会浪费食物,我们把饭吃完好不好。”

“我不要……”她抽噎着说。

“洛洛!”

“我不要!我不要你!我要妈妈!”

洛洛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双手捂着耳朵一直摇头,摆明了不想听洛成奚讲道理。

“讨厌你!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蓝色的公主裙裹上灰尘脏兮兮的,白色的长袜也因为她一直蹬腿而变脏,尖锐的哭声像是实心的铅锤,一锤一锤砸在洛成奚的头上。

脏乱的裙子、尖锐的哭声、孩子的眼泪,一片狼藉的场面让洛成奚颇为烦躁。

眼前的混乱赤裸裸的提醒他,他的人生轨迹早已截然不同。

洛成奚猛地站起来,满身怒气地离开房间,他出门的时候撞到桌子,盛着饭的小碗滚落,香甜的牛奶和饱满的米饭洒在地面上。

洛洛像是被吓到了,哭得更加大声了。

他没有管,径直离开了房间。

这是洛成奚第一次对着洛洛发脾气,他对洛洛一直很纵容,是一个无底线宠孩子的女儿奴爸爸。

洛洛在国外生活的时候,他每次去都会给洛洛带她想要的礼物,还会带她去所有她想去的地方玩,所以洛洛一直很黏他。

她回国半年了,一直都是乖巧听话的孩子,就算听不懂他的话也不会生气,只会黏糊糊地窝在他怀里,跟他说,爸爸,洛洛听不懂唉。

洛成奚一直很爱这个孩子,成为父亲后他成长了很多,这种成长让他学会漠视妻子的背叛。

可不管如何漠视,妻子的背叛都是他心底的一根刺,时不时的,这根刺就要冒出来扎他一下。

洛成奚在结婚前是当红男团的C位主唱,通过选秀出道,一路腥风血雨最后首位出道,他是当之无愧的顶流。

他有女友,这件事粉丝知道,营销号也知道,一开始粉丝不能接受,营销号三天两头帮他宣传,但他女友很低调,慢慢的粉丝也接受了这件事。

就在粉丝和他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后,他女友怀孕了。

女友是个外籍模特,比他大五岁,她想要这个孩子。

她告诉洛成奚,我会生下这个孩子,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和我结婚,另一个是和我分手。爱情是我们共有的,但是子宫是我的,你没有权利让我放弃这个宝宝。

那年洛成奚才十九岁,他选择和女友结婚共同养育这个孩子。

洛洛三岁的时候,洛成奚和女友结婚了。公布婚讯、官宣女儿的存在、退团做歌手,在事业的巅峰时期,洛成奚几乎放弃所有,给予了妻子和女儿尊重。

粉丝早有预料,毕竟洛成奚一直没想瞒。那一天,不管是脱粉的,还是留下的,都记忆深刻,他们不理解洛成奚的胡闹,就算再偏爱他,也知道他是个失格偶像。

如果这段婚姻一直和和美美倒也还好,可他们领证后一年就离婚了。

离婚的消息远没有当初结婚时那么声势浩大令人震撼,毕竟洛成奚已经成了一个被热度抛弃的歌手。

只有一些死忠粉还对他的不理智耿耿于怀,更多的则是唏嘘,当初他红得发紫,风光无两,为了爱情把一切都舍了,可如今,他也被他的爱情舍了。

她的妻子爱上了别人,一个英俊的男人,成功的商人。

那个人成熟稳重,言谈举止绅士儒雅,他金色的头发像清晨的阳光一样拥抱着别人的妻子,褐色的眼睛如广袤的大地,埋葬洛成奚的爱情。

他们离婚的时候洛洛是判给他的,但是前妻不愿把孩子给他,她说他没法成为一个好父亲,因为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直到他们要结婚了,他去接洛洛,她依旧这么说,还告诉他可以把洛洛送回来。

他想当一个好父亲,想教导女儿长大。

陈元山带着九九才走到门口就听见了洛洛的哭声,九九着急忙慌地拍着陈元山的脑袋,催促道:“陈叔叔快,洛洛在哭!”

他们到了以后就看见坐在楼梯上发呆的洛成奚,他面无表情地拨弄着腕间的红玛瑙,昏暗的天色让他的身影变得孤独。

陈元山让九九自己去找洛洛,他则坐在洛成奚身边跟他搭话。

“和孩子生气了?”

洛成奚扯着嘴角笑了笑,心不在焉地说道:“没生气,一点小矛盾。”

陈元山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跟他说:“跟孩子闹什么矛盾,她才活了几年,你又活了几年,跟她置什么气。姑娘才五岁吧,还是一阵风都能吹走的年纪。”

那只手像一座山搭在他的肩膀上,山上有他的女儿,他的责任。洛成奚不自然的缩了缩肩膀,抬手捂着眼睛缩成一团。

他的肩胛很瘦,纯棉的衬衣包裹着清瘦的肩头,那么高的一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看起来很是可怜。

陈元山叹了一口气,到底是太年轻了。

他拍了拍洛成奚的后背,说道:“先自己待会儿,我去看看小姑娘。”

屋子里,九九伸着短短的手臂抱着洛洛,他学着爸爸哄自己的样子拍了拍洛洛的后背,很有耐心地说:“宝宝不哭,宝宝不哭哦~宝宝好乖,不哭了好不好~”

在陈元山进门的时候,洛洛已经没有继续嚎啕大哭了,她抽泣着被九九抱在怀里,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像是被藏在湖底的蓝宝石。

陈元山上前一手抱一个,“走吧,叔叔带你们去吃饭。”

洛洛抱着陈元山的脖子藏在他的怀里,哭得通红的小脸上还带着明显的泪痕。

她有点想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