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说网>穿越重生>临安城美食录>第49章 铁板鱿鱼

高梦华端起紫砂壶, 给孟琼舟斟了碗茶,“这是我从苏州带来的方山露芽,你尝尝。”

“多谢老师。”孟琼舟接过茶盏, 轻抿一口, “确实是好茶。”

高梦华笑了笑,忽然开口:“昨日我去林氏酒楼, 见到那店主小郎君了。”

孟琼舟不语。

高梦华看他一眼,继续道:“你这些天前往建康, 除了调查私盐一案,也在查访当年林太傅谋反之案吧。”

孟琼舟语气淡淡:“他已经不是太傅了。”

“听这口气, 该是查出来了。”高梦华微微一笑,“如何?那些卷宗手札可有什么冤假错漏?”

好半天, 孟琼舟才回答:“没有。”

“我跟你说什么来着, 错了就是错了。”高梦华敛去一贯笑盈盈的神色,“每个做错事的人, 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孟琼舟不置可否,只道:“稚子无辜。”

闻言, 高梦华也微微叹了口气。

当年他与林政威一同入仕,虽非挚友,但也算亲眼见证了对方的仕途之路。若非一朝行差踏错,现在的临安城一定有林氏的一席之地。

再说稚子……那孩子聪明伶俐,要是像寻常官宦子弟一样科举入仕, 定能谋个大好前途。

可惜了。

孟琼舟微侧着头把玩手中茶盏, 思绪同样飘得很远。

母亲为人仁善,早年经常前去慈幼局给弃婴添置衣物。十五岁那年, 他跟着母亲第一次来到这里。

慈幼局李局长热情大方, 做了一桌丰盛佳肴款待他们, 可惜他刚吃下一口就吐了出来,面对满座惊诧的目光,一个人懊恼地躲到院子里散心。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跑了过来,声音稚嫩地问:“你迷路了吗?”

那孩子瘦瘦小小,生得却很白,孟琼舟下意识软了声音:“没有。”

“只是有些心烦。”

对方说:“可以告诉我吗?我听别人说,把烦恼分享给别人,烦恼就会减轻一半。”

谁说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十五岁的孟琼舟心中腹诽,面上却不显,不知不觉对一个小孩子敞开了心扉,把困扰自己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我吃不下东西。”

那小孩子认真想了许久,似乎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对策,半晌突然踮起脚尖,似乎想拍一拍他的肩膀,但因为身高限制,半路改成了拍他手臂。

他道:“别怕,等你长大就好了。”

很多个饿得头晕眼花却食不下咽的夜晚,孟琼舟都靠着这句话获取力量。

可是他却再也没见过那个孩子。

直到那日在慈幼局,眼前身形清瘦的青年和记忆中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重合起来,他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心中轻叹:“找到你了。”

林稚这几天倒很春风得意。

自从老饕先生来过之后,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好几个与他相熟的食客都开始催起新菜。

“小郎君什么时候上些新菜?”一女郎半开玩笑道,“食单上的菜我都吃了七八遍了。”

“食单上一共三四十道菜,二娘你都吃过了?我不信。”

女郎笑着斜睨说话那小娘子一眼,“哎呀,干什么又拆我的台!”

林稚只笑了笑。不管如何,确实要上些新菜了。

一来不知饕先生的广告效应能维持多久,二来夏天快要过去,是该制备下个季节的时令菜品了。

挑了个人少的下午,他拎着小竹筐子去集市转悠,看看能不能买回些花哨新鲜的鱼肉菜,转着转着,竟真的发现了一份新鲜物。

有人在卖鱿鱼。

这时候鱿鱼还叫“柔鱼”,听着像不分前后鼻音似的。林稚走到那卖鱿鱼小贩的身前,问卖价几何。

那小贩说了一个数字,不便宜,差不多和螃蟹一个价。

鱿鱼不易下海捕捞,卖得贵些也在情理之中。

“我要是多买,能否便宜一些?”

小贩看他一眼,“那郎君要买多少?”

林稚想了想,“每日大约二十斤。”

二十斤着实不算少,又是每日,猜出对方大约做的是吃食生意,或许能成为稳定客源,那小贩一咬牙一跺脚,给了他一个优惠价。

林稚笑道:“成交。”

鱿鱼做法无非爆炒红烧或白灼,味道都很好,林稚却觉得不够新鲜。

论爆炒,店里的炒菜数不胜数;论红烧,腐乳肉梅花肉不遑多让;论白灼,螃蟹明虾花蛤用的都是白灼做法。

那么鱿鱼该采用什么烹饪方法?

林稚苦思冥想许久,直到看见煎鸡蛋灌饼的铁铛鱿鱼的做法有了。

铁板鱿鱼!

前世这种做法的鱿鱼通常出现在烧烤店,切过花刀的鱿鱼抹上辣椒粉孜然面,用签子串起来,搁在烧得火热滚烫的铁板上,响声滋滋,那香味儿……

而且,铁板鱿鱼的出现,似乎也能为日后引入烧烤试试水?

总之,抱着“入股不亏”的念头,商定好每日鱿鱼的送货时间之后,林稚就前往铁匠铺子那儿去打铁板了。

铁匠很热情:“小郎君要打些什么样式的锅釜?薄底厚底、铜车铁铛,咱家这里都能打。”

林稚给他大概描述了一下铁板的样子:“方正形状,厚一些,约莫十寸长、八寸宽。”

铁匠想象了一下,虽然之前没人提出过这样的要求,但打起来并不费事,便和林稚约定五日之后来取。

让林稚欣喜的是,付完定金回去的路上,又看见一样新鲜物。

一排木架子,腊肉、羊腿、猪腿,并着些鹿脯獐子等野味挂于其上这是有人在卖腌肉。

腌肉一般出现在冬季,在夏天的尾巴挂出来售卖,多少有点反季生鲜的意思,出其不意地吸引了不少想要尝鲜的妇孺。

许是厨子当得久了,看见食材的瞬间林稚就把日后的菜品都想好了,笋焖火腿、火腿上汤、蜜瓜火腿……当即也去队伍后面排着了。

本朝人民酷爱野味,比起常见的猪腿羊腿,那些獾儿鹿獐明显更受欢迎,木架子上空了一大块。林稚作为穿越人士却不大吃得惯,只买了几条红硬硬的腊肉火腿带回去。

好在他的小弟们也不爱吃这些野味。

阿蓝是烹红肉的一把好手,一眼就相中了林稚带回来的几条火腿:“小郎君这火肉买得真好,红得很正。就是年头短了些,若是再放一放,两年腿的味道更好。”

林稚本来也没打算买来就吃,等到了冬天,冬笋出来了,切成片与火腿一同煲汤,那味道才叫一个鲜香。

他点点头,“那就放地窖里?”

其实也可以挂在凉棚上,但这时节毕竟是夏天,还是放窖子里保险。

“说起来,这地窖也是个好东西。”阿蓝笑道,“夏天可以储肉,冬天还可以储冰。”

被他这么一说,林稚倒真有点怀念起冬天来了,热腾腾的火锅、冰糖葫芦、香甜的柿饼,还有那蜜汁火腿……

美食丰富的冬天尚且需要等待,用来做鱿鱼的铁板却是短短几天就打好了。

因这些天的鱿鱼供应没断过,林稚就先做了些红烧鱿鱼给食客们上着,等到铁板到了,才上新了这道“铁板鱿鱼”。

不仅上新,还在前一天广而告之明日的柔鱼有全新做法。

“全新做法”听着就勾人好奇心,是以转天一大早,爱吃鱿鱼且闲着没事干的客人便纷纷来店里等候。

闲来无事,人们边嗑瓜子边聊天,“除了煎炒烹炸,还能有什么新鲜做法?”

“谁知道呢?不过店主人从来没叫人失望过,先等着看吧。”

话音刚落,林稚和阿青一人拿着鱿鱼,一人手持铁板,一前一后从后厨出来。

林稚对店内食客道:“接下来,我和阿青为大家演示一下这柔鱼的做法。”

底下的食客很捧场:“好!”

阿青似是有些社恐,紧张地抿抿唇角,把处理干净的鱿鱼串在木签子上,两面刷上清酱汁、撒上孜然椒盐,往滚热的铁板上一放

鲜香的海鲜味道顿时溢满了整个屋子。

他在那边烤着,林稚在这边解释着:“等到鱼须卷曲、颜色变深,就可以翻面继续炙另一面了。”

阿青很配合地把手中鱿鱼翻了个面,用小铁铲压了压。

闻着这股鲜香的味道,食客们纷纷抚掌而笑:“果真是新鲜的做法!”

如此又烤了一会儿,等到铁板那股热烫的温度稍稍降低,鱿鱼也就烤好了。

依然是切小块试吃,一根一根牙签发下去,食客们吃了都说好好吃又好玩!

这场烤鱿鱼的表演结束后自是不必多说,人们都上前领了鱿鱼和铁板,打算亲自体验一下烤鱿鱼的快乐。

二十斤鱿鱼配二十块铁板,很快发放完毕,沈小七和阿蓝穿梭在各个食案之间,遇到不会操作、酱料刷得太多、串不好签子的食客就帮一下忙。

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手笨的食客或是没烤熟、或是烤糊了,但也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别有一番趣味。刚过上午,小酒楼就热闹起来。

更多还是烤成功的人:“这柔鱼味道真妙!”

热铁板炙过的鱿鱼口感独特,肉质软嫩却又富有嚼劲,轻咬一口,劲道、鲜甜,满口咸香。

看着欢声笑语的食客,林稚觉得,烧烤该是稳了。

听说酒楼上了个做法新鲜的菜,孟淮安当然要来凑一凑热闹。

“林小郎君!”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稚出来招呼他:“让我猜猜,二郎一定是来吃柔鱼的吧?”

孟淮安嘿嘿一笑,“小郎君果然了解我。”

然后林稚问了一串问题:“那孟小郎君是要刷好酱汁还是不刷的、柔鱼要大个还是小个的、酱汁要甜的还是辣的?”

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孟淮安琢磨着回答“不刷”、“大个”、“辣酱”。

替他串好签子,林稚忍不住问:“孟少卿怎么没来?”

意料之中的回答:“唉,兄长忙啊,每日在大理寺都脱不开身。”

同为大宋公务员,有人一年假期一百多天,有人天天加班……林稚不由得心疼了孟琼舟一把,“孟少卿果真辛苦。”

“是啊。”孟淮安拿铁铲烤着鱿鱼,“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要去大理寺。”

林稚笑了笑,这是能由人选择的吗?

谁知烤着烤着,孟淮安忽然一拍脑袋,“对了!”

“怎么了?”

孟淮安单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知道我今日要来小郎君这里,兄长特意让我捎了封信来。”

林稚愣愣地把信接过来。

孟琼舟给他写信?

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前几日“小郎君从未见过我的字,怎知我字好”的缘故。

林稚接了信,回到后院打开一看,是一首词的上半阕。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字端苍劲,笔墨横姿,实乃一笔好字,真是应了那句“神清骨秀,郎艳独绝”。

林稚轻轻一笑,把信折好放进怀里。

又过几天是夏至日,正捣菠菜汁子的时候,有人敲门。

“小郎君,我来讨饭啦。”陈三娘的声音。

这时候的“讨饭”并不是常见的那个意思。本朝人过夏至有一项特殊的习俗吃百家饭,据说能避免中暑。

虽然不知道吃饭和中暑有什么关系,但并不影响这项习俗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哪怕是在后世,也有“冬至饺子夏至面”的说法。

林稚给她开了门,打招呼道:“三娘。”

陈三娘今日打扮得很清爽,带着与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又来打扰小郎君了。”

“习俗如此,何谈打扰。”

陈三娘笑了笑,接着感叹:“要是有个姓白或者姓柏的人就好了。”

从白家或柏家讨要的饭,可不就是百家饭?可惜南门大街没有这两个姓氏的人,不然能省去许多事。

早知道今日会有许多人来登门,林稚提前备了不少炒饭,没放太多东西,只胡萝卜丁、青豌豆、鸡蛋碎,放些酱油和猪油,简单炒一炒就很香。

两刻钟前程家两兄弟刚拿着食盒讨走两大碗,林稚又给陈三娘装下不少,“三娘拿好,当心洒了。”

“吃过林小郎君的饭,今年一定不中暑!”陈三娘笑吟吟接过,又问他:“来时没带着饭,小郎君要不要到我家用个午食?”

习俗如此,林稚也没推辞,只笑道:“刚挤了菠菜汁子出来,不如晚上再去叨扰三娘?”

菜汁子挤出来需得尽快拌进面粉里,不然就氧化了。

陈三娘扫了一眼那墨绿墨绿的菠菜,才反应过来今天要吃冷淘,“你看我,净顾着今日要讨百家饭,把冷淘这事都忘了!”

林稚笑笑,“我也是被阿蓝提醒才记起来的。”

宋朝人民夏至日惯常要吃冷淘,冷淘就是冷面,或是槐叶冷淘,或是甘菊冷淘,其中又以槐叶冷淘最为常见。

采青槐嫩叶捣汁和入面粉,做好的面条颜色碧绿,过冷水后拌着各种调味佐料吃,味道清苦适口,是绝佳的消暑小食。

于是陈三娘的疑惑就来了:“小郎君怎么没吃槐叶冷淘?”

因为……林稚嫌苦。

槐叶冷淘固然清香,又有“芳香敌兰荪”的美名,然而就算加了各种精浇,他吃着也觉得清苦。

林稚道:“三娘也不妨试一试这菠菜冷淘,颜色不变,清香不变,吃着却没那么苦了。”

想来这时候的浇头冷淘多了去了,银丝冷淘、丝鸡淘、熟齑笋肉淘面……也不多他一个菠菜冷淘。

陈三娘道:“行,等我回去试一试。小郎君总有这些新奇主意晚上记得来吃饭!”

送走陈三娘,林稚继续鼓捣自己独一份的菠菜冷淘。

把菠菜汁子掺进面粉里,抻出细面条,烫水滚一遍,冷水过一遍,浇上炸虾子、煎鲈鱼片的浇头,这菠菜冷淘就算好了。

因菠菜槐叶颜色相似,阿蓝连吃好几口才觉出不同,“小郎君做的似乎不是槐叶冷淘?吃着没那么清苦。”

沈小七才不管是什么做的,好吃就行。

阿青倒是一尝就尝了出来:“菠菜?”

“没错。”林稚给他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阿青这舌头就是灵!

阿青抿抿唇,“菠菜也很好。”

配着酥脆的虾子、焦香的鲈鱼片,几人很快吸溜完一大碗面条。

吃过这顿不会中暑的菠菜冷淘,四人略作午间休息,又投入到了忙碌的食店工作当中。

把鱼贩送来的螺蛳放水里吐沙、鱿鱼剥皮去除内脏、铁板放炉子里烧着,忙忙碌碌度过了一个下午。

暮色四合,想起和陈三娘的约定,林稚洗净双手,又换了身衣服,这才施施然去了隔壁香药铺子。

要说这约定俗成的习俗虽然麻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能讨个吉利不说,还无意当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对比充满高科技时代的上辈子,他哪里记得隔壁邻居姓甚名谁?

估计是想着他中午吃了冷淘,陈三娘准备的饭食没见到面条的身影,倒是有不少本土特色菜,肉咸豉、笋焙鹌子、炙鸡、百味羹。

肉咸豉是用豆豉汤煮熟的羊肉,笋焙鹌子是竹笋烤鹌鹑,百味羹是用猪棒骨和火腿制成的多味咸羹。

“小郎君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吧?快多吃些。”

林稚笑道:“从菜量上就能看出,三娘是个实在人。”

海大的盘子里,肉菜多得要溢出来,林稚忍不住把自家酒楼菜量代入进去要是照这个程度来,只怕要喝西北风了。

“菜多更要多吃!”陈三娘热情地给他夹菜夹肉,“这鹌子是上午送来的,现杀现烤,小郎君尝尝味道如何?”

林稚咬下小口,“酥香得很。”

说到吃食,陈三娘的话多了起来,“鹌子好吃虽是好吃,个头却小了点,做法也因个头受限了。除了炸烤,似乎找不到其他烹制方法了……小郎君以为呢?”

林稚再一次感受到陈三娘说话的艺术和厨子讨论厨艺,那简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除了煎烤油炸,其实还可以煲汤喝。”

陈三娘一脸求知:“小郎君仔细说说。”

“我也是从人家那里听来的。”林稚笑道,“口味清淡的就是百合鹌子汤、红枣枸杞鹌子汤,想要口味浓郁一些,就放花胶或排骨同炖,都很好。”

陈三娘似乎对那道“清润百合鹌子炖汤”很有兴趣,让林稚详细说了说做法。

“做法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百合、茨实、虫草花、枸杞子,再放几颗枣子,慢慢炖着就是。”

陈三娘却宛如得到了真经,“我记下了。”边记还边给林稚夹菜。

林稚望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羊肉炙鸡烤鹌鹑……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吃。

然后他就不负众望地吃撑了。

眼见陈三娘还要给他夹一大块羊肉,林稚连忙摆手:“多谢三娘,但是……我真的吃不下了。”

陈三娘瞧了瞧他的碗,感叹:“小郎君饭量还是小了些。”

林稚忍不住自我怀疑:“……小吗?”他明明吃了那么大一碗饭!

“当然小。”陈三娘毫不迟疑地点头,顺便还把昱哥儿拉过来做比对,“小郎君吃得还没我家昱哥儿多。”

“昱哥儿还在长身体,吃得多些也正常。”

林稚往昱哥儿的碗里瞟一眼,发现除了满满当当的鸡骨头以外,碗中还剩下不少芦笋。

这是挑食了?

说到挑食,他很快想到某人,下意识笑了一下,“昱哥儿是不爱吃芦笋吗?”

昱哥儿疯狂点头,陈三娘也在旁边附和:“是啊,这孩子平日最厌烦吃笋。”

“可一年当中冬笋春笋都是少不了的,就连夏秋两季都随处可见,不吃笋怎么行?”

昱哥儿摇头:“就不吃!”

“为什么不吃笋?”林稚问它。

“笋子味苦!”

林稚想了想,道:“从前有个性格高洁的大诗人,他曾写下一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以此来赞美竹子的清风亮节。”

“大诗人!”昱哥儿一脸好奇:“可是这和笋有什么关系?”

“你傻呀?”陈三娘在旁边道,“竹笋是竹子的幼芽!”

“哦……”昱哥儿恍然大悟。

林稚适时地补上一句:“想不想成为大诗人?”

稚嫩又坚定的童声:“想!”

“那昱哥儿以后可要多吃些笋子。”林稚笑道。

昱哥儿马上皱着眉头把笋夹吃了。

离开香药铺子,林稚在街上溜达了好几圈,觉得消食得差不多了,这才回了酒楼。

刚踏进门栏,便瞧见窗边那道熟悉的背影孟琼舟正在看食单。

今天加班狂魔歇班了?

林稚走过去,“昨日孟小郎君来吃过柔鱼,孟郎君今日也是来吃这个的吧?”

孟琼舟放下食单,“小郎君说的是。”

螺蛳粉、铁板鱿鱼……想到高贵冷艳的孟少卿要吃这些接地气儿的食物,林稚就觉得一阵兴奋。

点好小份甜口酱汁的鱿鱼,阿青把烧得滚烫的铁板端上来,看了看两人。

林稚总觉得这孩子最近有心事,不然怎么老是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

罢了,青春期嘛……

鉴于孟琼舟之前没吃过铁板烤鱿鱼,林稚给他仔细讲了讲做法,谁知不过错个眼神的功夫,孟琼舟就被烫到了。

孟少卿被烫到也不言不语,只是皱着眉头,林稚见不得他皱眉,连忙捉住他的手仔细察看。

对方白皙修长的手指上赫然出现一道鲜红的烫痕,对比周围白皙的皮肤,更显得触目惊心。

林稚马上往那处伤口吹了吹气,“疼不疼?”

被他的手握着,孟琼舟微不可察地蜷了蜷手指,“……不疼。”

怎么可能不疼!

林稚连忙带他去后院用井水冲洗。

冲完过后,林稚拿出店中常备的烫伤膏,“这三黄膏里面放了黄芪、黄柏、黄连,还有一味冰片,最清凉止疼。”

“万幸是左手,不影响写字。”

孟琼舟低头看他垂下的发丝,“多谢林小郎君。”

“孟郎君跟我道什么谢。”林稚涂着药膏道,“要是我刚才帮你弄完那铁板,你也不会烫到了。”

孟琼舟道:“是我手笨。”

林稚没接话,只专心致志地为他涂烫伤膏。

突然摸过一处略粗糙的皮肤,低头一看,是个薄茧。

感受到他的动作,孟琼舟解释:“练箭所致。”

怪不得在左手长茧。林稚点点头,忍不住在那里多摸了几下。

考虑到铁板导热迅速,他在打板子时特意告诉铁匠多加一个防烫手柄,自铁板鱿鱼上新以来,还没有客人被烫伤过……没想到居然被孟琼舟打破记录了。

孟少卿看着冰雪聪明,又写得一笔好字……怎么手这么笨?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就是十岁的小林啦,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还有小孟是看到长大后的小林才突然友情变质(一见钟情)的,不是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