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八点三十,钱江新城灯光秀如火如荼开始,七十万盏led灯在三十栋建筑物上随着音乐变幻成各种画卷,让人目不暇接。

  朱鱼透过玻璃墙俯瞰脚下的热闹景象,眉头清拧着,心事重重的模样。她终于待不下去,转身问:“盼兮阿姨,我可以回去了吗?”

  巴洛克风格的沙发上坐着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已经不年轻了,但皮肤紧致头发乌黑,举手投足皆是常年养尊处优才能养成的高雅,全身肌肤细腻有光泽,脖颈上连丝皱纹都没有,似乎岁月未放过众生,唯独对她偏爱。

  “再等等。”女人喝了口红酒说。

  朱鱼只觉得懊恼。

  中午眼看要进地铁口,迎面却来个与周围嘈杂格格不入的女性挡住她的路,身后还跟着保镖。

  “你好,我叫张盼兮,是夏光的妈妈。”这是女人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双手递给她一张名片,“我遇到了一些麻烦,想请你帮个忙。”

  朱鱼想拒绝的,但还没有所行动女人身后的保镖就对她往林肯车上做了个“请”的手势。

  活脱脱的赶鸭子上架。

  女人全身圣罗兰早春,脖子上带着梵克雅宝,手上的戒指是尚美巴黎。首先能排除是绑架犯。

  在酒店待了一下午,女人不让朱鱼走,也不说自己有什么麻烦需要她帮忙,想睡就睡想吃就吃,甜点美食管够。除了手机被没收,其余简直就像天降富婆普渡穷批。

  “盼兮阿姨,我等不下去了,你能不能让我走啊。”朱鱼哀求,“这么久不回去,姐姐一定会担心的,实在不行,你让我跟她打个电话可不可以?”

  女人将高脚杯放到逝者递来的托盘上,波澜不惊:“我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用你的手机。”

  “啊?”

  朱鱼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功夫,套房的门被狠狠推开,她转头一看看到面色不善的夏光,欣喜的扑上去抱住她:“我好想你啊,阿姨说有事情找我帮忙,所以我才没回家的,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宋舒幼在下面,你下去之后先跟她回家。”夏光的表情柔和了几分,把身上的人形挂件扯下去交待好送出门。

  等将门关上后她走向沙发:“她一个孩子能帮你什么忙?张盼兮女士。”语气沉郁的像质问。

  “帮我把多年不见的女儿引过来,不行吗?”张盼兮笑了下,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玻璃前的餐桌旁。

  “过来坐下吧,陪我吃顿饭。”她拉开椅子坐下,俯瞰脚下灯光璀璨。

  “你跟我玩这一出,就为了让我过来陪你吃饭?”夏光不能理解。

  “不可以吗,你有多久没陪妈妈吃顿饭了。”张盼兮语气平静,将早就选好的菜单递给侍者。

  “我没胃口,你慢慢吃。”夏光走了两步停下,“对了张女士,你今天这行为,是在犯罪。”

  张盼兮勾唇笑了下,眸中温情逐渐全部褪去,只剩薄凉:“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啊,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继而目光一抬,“会不会结婚之后会好一点呢?”

  夏光步伐骤顿,冷笑一声:“所以这才是你逼我来的目的是吗?你丈夫的子女不够祸害的,现在都已经把商业联姻的爪子伸到我这个同性恋身上来了,张女士,真不愧是你啊。”

  “妈妈也是为你好。”张盼兮柔声说,“你毕竟已经二十七了。”

  这句话让夏光仿佛骤然回到五年前的秋天,苏摇曳在落叶纷飞中定定看着她,眼神前所未有的冷静和陌生:“夏光,我毕竟已经二十七了。”

  那种心脏被猛砸一拳的钝痛感,时隔多年依旧刻骨铭心。

  她一步步走向张盼兮:“做人只能靠自己,不坚强的人连活着的资格都没有——这是我七岁时你亲自教我的道理。”

  她永远都忘不了父亲进监狱她求母亲不要送她去寄宿学校时母亲脸上的表情。冰冷、默然、仿佛在看一只摇尾乞怜的狗,而非自己的孩子。

  “张女士,你教会了我自强独立,现在又让我因为年纪结婚,你矛盾吗?”

  “哪里矛盾。”张盼兮笑了笑,“有时候婚姻也只是利用的筹码而已。”

  利用,这两个字彻底扎穿了夏光的心。

  “利用……既然你不爱我父亲,那你为什么要嫁给他!为什么要生下我!”夏光压抑了二十年的怨气顷刻迸发,将进来送菜的侍者吓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张盼兮笑着朝侍者挥挥手:“送来吧,小孩子闹脾气呢。”

  你看,她对任何人都能如沐春风和颜悦色,好像成为她的孩子是天下最幸运的事。

  侍者将菜摆好,逃似的飞走了。张盼兮切了块和牛放进嘴里:“你很好奇我为什么嫁给你爸爸吗?坐下,我告诉你。”

  哪怕是吃饭,这个女人也优雅的不可方物,腰永远挺直,肩永远舒展,她看着自己早已长成烈犬的女儿:“小光,你去过西北的农村吗?”

  “那里没有山林,没有河流,只有每天刮不尽的黄沙和绵延不绝的黄土高原。我就出生在四十七年前的高原上,那时候我还不叫盼兮,我叫盼娣。”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张盼娣从呱呱坠地起就注定成为被全家厌恶的存在,她上有三个姐姐,下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她们姐妹长的不一样,名字都差不多,无非就是“招娣”、“想娣”、“唤娣”、“盼娣”。

  她们的童年也差不多,大约都是天不亮就起来喂猪烧火做饭,农忙季节伺候完一家老小吃喝接着就要去地里劳作,大的背着弟弟锄地,小的撒种播种,运气好的回家做饭能歇一会儿,运气不好的从早干到晚还要看着弟弟,躺床上后全身的骨架像被拆开重合。

  这样的生活张盼娣一直过到八岁都没觉得哪里不妥,像蝼蚁也并非知道自己是蝼蚁,只觉生来如此,未感可悲。直到大姐出嫁。

  “我父亲收了老头的两头老黄牛就让我大姐跟她走了。”张盼兮在灯火阑珊中喝着法国红酒,慢慢回忆,“我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她,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傻子,腿被打断了一只,两只眼睛都瞎了,连我的声音都不认识。”

  “后来我父亲赌博把家里输的精光,只能靠二姐赶紧嫁人收彩礼钱才能不被人打死,那年我二姐十四,嫁给了同村的老光棍,她婚后第二天我去看她,她一直在哭,被子一掀开,床上全是血。”

  “三姐在出嫁的前一天从家里逃了出去,失踪了很久,等找到时人已经被狼啃干净了,只能靠衣裳辨认,父亲哭了很久,说如果她还活着,起码值三亩地。”

  夏光听得牙齿都在打寒颤,她才发现自己小时候从来都没听母亲提起过她的家人,别的小朋友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她似乎都没有。

  “我不爱你爸爸,为什么还要嫁给他。”张盼兮眼睛亮着,笑意盈盈,“因为我要活下去啊,只要他能带我离开那个地方,不管是你爸爸还是别人,我都要不择手段的搭上。”

  夏光静了下气,抬头说:“你很可怜,可我爸是无辜的,这么多年我没办法不去不恨你,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是你当初在他入狱半年就改嫁,他根本不会自杀。”

  说完这句话,夏光站起来走向门口,再也没回头。

  杭州的冬天湿冷刺骨,两边古树夹道,走在街上浑身都氤氲着凉意。

  林肯在街角停下,浑身光鲜亮丽的妇人从车上下来,对里面的人摆了摆手,示意让他们先走。

  夜很黑,路上人很少,张盼兮独自走着,仍引得其他人频频侧目。

  年近五十,她仍美得像盛开在黑夜里的曼陀罗。身为江浙餐饮业龙头的丈夫这辈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却对她说最大的憾事是没能赶在夏长风之前遇到她。

  十六岁时的她啊,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皎洁,比河里的游鱼还要灵动,漫天黄土没能遮住她身上半分华光。

  她穿行在月色中,对着前面衣冠楚楚的年轻先生说:“夏长风,你带我走吧,我给你当媳妇,给你生孩子。”

  从富贵乡来的温柔公子红了脸,结结巴巴说:“不……不行,你快回家,我不要你给我生孩子。”说完逃似的就要走。

  张盼娣急了,一跺脚跑到路边的枯井旁:“你不带我走我就跳下去!反正留在这也是死,不如现在就死了还干净!”

  “别别!”夏长风慌了神,“我带你走就是!你别跳!”

  第二天村里来了好多辆汽车,都是来接支教先生回城的。那时候村民们才意识到,原来这位比姑娘还容易腼腆害羞的白面先生,是位大人物。

  “大人物”的行李不多,就一只大樟木箱子,他不让人把箱子放进后备箱,而是放到了自己的身旁。

  启程后箱子被掀开,从里面出来个花朵般的姑娘。张盼娣从车窗望着自己离家越来越远,开心的扑到夏长风身上:“谢谢你救我,以后你就是我丈夫了!你去哪都得带着我!”

  夏长风却慌忙推开她,耳根子通红:“不行,你才十六呢,还不到谈婚论嫁的年纪,我不能娶你。”

  他没娶她,他给她改了名字,送她去学知识,一等等了四年,才彻底成为夫妻。

  杭州的冷风一吹,吹散了几十年云与雪。张盼兮走在街头,哭得不能自己。